金河煤矿 改建项目1460一号、二号煤仓外委施工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金河煤矿改建项目1460一号、二号煤仓外委施工工程,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兰州市红古区金河煤矿
2.计划工期:1460一号煤仓施工工期计划20天(包括设备安装及回撤);1460二号煤仓施工工期计划25天(包括设备安装及回撤)。同时严格执行金河煤矿制定的《1460煤仓施工方案》的相关要求。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工程规模及招标范围
1460一号煤仓工程量为31.171米。1460二号煤仓工程量为36.175米。煤仓外委施工工程内容包括:反井钻机设备地面运输;反井钻机地面解体、装封车;反井钻机基础挖捣,基础固定;反井钻机井下施工现场安装(包括起吊设备安装),调试;泥浆池施工、排水管路延接及排水、钻机、泥浆泵(或水泵)和辅助运输等设施的搬运、操作、管理、维护;一号、二号煤仓捣扩孔;反井钻机井下现场拆除,装车封车。根据《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编制施工台账、工程结束移交技术资料等。
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矿山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具有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同类项目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扫描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有效的工程系列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4.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2020年至今)至少1项同类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同类业绩是指工程量或合同价与本招标工程相当。
5.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前七天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失效或已修复,请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相关截图打印加盖投标人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
6.根据设备实际施工要求配备技术熟练的操作人员及附属施工人员,确保机械能24小时连续安全作业,机械操作人员对设备安全施工负责任。
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或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会计报告,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告,不足一年的或无审计报告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在工程施工期间,上述人员必须按规定全部到位、持证上岗、履职尽责,非不可抗力因素不得随意减少、更换或调动。确需调动或更换的,应按不低于约定资质、能力、业绩等条件,书面报请监理单位审核,项目法人批准,经一至两个月的试用期考核合格后上岗。
10.说明:
10.1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10.2 省造价员资格章因后期没有续办,原到期图章视同有效。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六、招标文件获取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8月20日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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