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江上游昌波电站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及昌都芒康昂多1800MW、贡觉拉妥一期800MW光伏发电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两个项目已由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业主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详见招标范围
2.2.项目规模:详见招标范围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详见招标范围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11/ 17-QT-05201 |
金沙江上游昌波电站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
项目地址:四川省甘孜州巴塘县、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芒康县; 项目规模:826MW; 本次招标全过程审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内部控制、前期费审计、投资立项、勘察设计、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物资管理、安全和质量管理、工程实施、工程造价、财税管理、竣工验收、竣工决算等环节。 服务期:从审计单位进入现场审计日开始至昌波水电站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各标段工程结算审核完成并出具完整竣工决算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为止 |
500 |
CHDTDZ111/ 17-QT-05202 |
昌都芒康昂多1800MW、贡觉拉妥一期800MW光伏发电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
项目地址:昂多光伏电站项目位于西藏芒康县昂多乡,拉妥光伏电站项目位于西藏贡觉县拉妥乡; 项目规模:昂多光伏电站装机规模为1800MW,拉妥光伏电站项目装机规模为800MW; 本次招标全过程审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主要包括内部控制、前期费审计、投资立项、勘察设计、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物资管理、安全和质量管理、工程实施、工程造价、财税管理、竣工验收、竣工决算等环节。 服务期:从审计单位进入现场审计日开始至昌都芒康昂多1800MW、贡觉拉妥一期800MW光伏发电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各标段工程结算审核完成并出具完整竣工决算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为止。 |
2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金沙江上游昌波电站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在本工程项目参与设计、监理及咨询的单位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8.投标人必须是由一家造价咨询公司与一家会计事务所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牵头方为造价咨询公司,双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造价咨询公司应具备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业务范围包括电力);会计事务所应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事务所有效执业资格。本项目不接受除上述情况外的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单纯的咨询公司或会计事务所投标。不接受不具备独立法人地位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作为联合体成员投标。
9.2020年~2022年连续3个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招标人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
10.业绩要求:投标人均应具有相应履行合同能力,造价咨询公司自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至少1个300MW级及以上水电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业绩。合格业绩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封皮、合同范围、签字盖章页)、单位联系人和有效的联系电话等证明材料。项目经理应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一级)资格,并至少具有1个300MW级及以上等级水电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经理的服务业绩。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提供业绩项目正式任命(或同作用)文件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昌都芒康昂多1800MW、贡觉拉妥一期800MW光伏发电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在本工程项目参与设计、监理及咨询的单位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8.投标人必须是由一家造价咨询公司与一家会计事务所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牵头方为造价咨询公司,双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造价咨询公司应具备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业务范围包括电力);会计事务所应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事务所有效执业资格。本项目不接受除上述情况外的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单纯的咨询公司或会计事务所投标。不接受不具备独立法人地位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作为联合体成员投标。
9.2020年~2022年连续3个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招标人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
10.业绩要求:投标人均应具有相应履行合同能力,造价咨询公司自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至少1个500MW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业绩。合格业绩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封皮、合同范围、签字盖章页)、单位联系人和有效的联系电话等证明材料。项目经理应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一级)资格, 并至少具有1个500MW及以上等级光伏发电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经理的服务业绩。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提供业绩项目正式任命(或同作用)文件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8-16 09:21到2023-08-23 17:00。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3-09-0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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