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县2022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亭县2022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已由乐亭县行政审批局以乐审发批字[2023]7-0136(项目代码:2206-130225-89-05-379773 )对初步设计进行批复,项目业主为乐亭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为专项债券及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乐亭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乐亭县2022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
2.2建设 其中,道路新建、改建、道路提升121.0723万平方米,亮化工程新增太阳能路灯共2830盏。
2.4资金来源:专项债券及财政资金;
2.5质量标准:设计: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和发包人要求;
施工: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6.计划工期:总工期39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3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9月15日,计划竣工时间2024年10月09日。
2.7招标范围:(1)本项目勘察、施工图设计、图纸变更技术把关、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且施工图纸须达到工程验收要求等相关服务;(2)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及所用材料设备采购(含施工的材料、设备等)、试运行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工程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3)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确定是承包范围中应该有的,均应由中标人负责提供,按招标人要求时间将所需项目补充完整,且不增加招标人费用;(4)本项目按经批准的建安工程费进行限额设计施工,根据招标人要求和限额进行设计、组织项目实施,对于超限额情况,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费用并完善项目,招标人不予增加任何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勘察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②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③施工资质: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公路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有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且不得有执业信用不良行为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修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更换;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同项目经理资格标准,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3.1.3业绩要求:①投标人业绩: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道路工程或公路工程的项目。投标人独立投标时,应提供工程总承包(含勘察)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不含勘察)+勘察或者提供“勘察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须同时提供“勘察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具备勘察资质的单位提供)+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提供)+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提供)”。②项目经理业绩: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至少具备一项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业绩,业绩指: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道路工程或公路工程。
3.1.4其他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②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④ 未被“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3家。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③联合体成员应签订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附于投标文件中;④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⑤联合体的成员应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施工承包的投标人);⑥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⑦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⑧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预算总额的40%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本项目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5.2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8月17日09:00至2023年08月23日17:00止。
5.3招标文件质疑时间:2023年08月27 日09:30前提出,发送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超期视为无异议。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09月06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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