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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南港海上风电示范项目海上升压站建造及安装招标公告

   日期:2023-08-17     浏览:1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天津南港海上风电示范项目海上升压站建造工程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南港海上风电示范项目海上升压站建造工程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天津南港海上风电示范项目(以下简称天津南港项目)位于天津南港工业区东部海域,风电场场址中心离岸距离约41.8km,风电场址中心距离南港工业区东侧防波堤约28.3km,水深在10-12m之间,场址南北长约2km,东西宽约8.3km,场址包络面积约12km2,规划容量204MW,拟安装24台8.5MW风电机组。

本工程拟建设一座 220kV 海上升压站和一座陆上集控中心。风电场所发电能经机组升压变升压后,通过 35kV 海缆接入到 220kV 海上升压站。经海上升压站升压至220kV后,通过1回220kV海底电缆由风场址西侧登陆,转为陆缆接入陆上集控中心,最终接入到南港东变电站。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天津南港海上风电示范项目海上升压站建造及安装,划分为一个标段。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负责1座220KV海上升压站上部组块建造及所有设备(不含海上升压站电气一次及二次主要设备供货)及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整体运输及吊装就位、验收服务和技术培训等工作,海上升压站一次及二次电气设备安装、调试、试验等涉及的全部工作;负责委托第三方完成海上升压站审图、验收等与审图有关的所有工作以及 CCS 监造等;负责开工必备相关手续和证件办理,配合发包人进行海陆联调,负责海上升压站倒送电、工程验收等满足风电场并网运行的其他具体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具体招标范围详见第七章。

2.3 进度计划及进度

海上升压站上部组块应在2024年4月15日前具备发运条件,在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海上吊装工作,在2024年5月31日前首批风机并网发电。

具体时间以监理人通知为准,海上升压站建造进度必须满足现场施工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及一般纳税人证明);

②具有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③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具有至少1项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已完工海上升压站建造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文件及完工证明)。

(3)项目经理要求(须提供合同文本、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文件等材料):

项目经理须为注册一级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担任过1个及以上海上升压站建造工程施工项目项目副经理及以上的任职经历。

(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无连续2年亏损。

(5)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3年8月17日09时整至2023年8月23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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