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新能源分公司栗子坪风电场生态修复施工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河南公司三门峡新能源分公司栗子坪风电场生态修复施工工程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河南电力有限公司三门峡新能源分公司,项目单位为: 河南电力有限公司三门峡新能源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三门峡栗子坪风电场位于三门峡市店子乡南部山区,属于山地风电场,海拔高度1000m~1700m;风场内地形复杂,一条简易泥结碎石道路与省道S249相连,交通条件一般。风场装机容量50MW,配套安装25台风力发电机组,新建一座110kV升压变电站,修建场内道路约18km,改建道路2.5km,集电线路沿道路一侧采用直埋方式敷设,总长度约15km。风电场于2016年底开工建设,2019年底投产;在基建期道路和风机平台施工过程中,形成较大区域的渣石堆积;因风场海拔高,缺乏土壤,气候条件差,虽经治理但与水保验收标准相差较大,至今未能通过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另外当地政府对施工期临时占地提出了植被恢复标准,需要对风场内渣坡等区域进行绿化恢复。
招标范围:
按照发包人水保治理修复方案及施工设计完成栗子坪风电场水保治理施工及相关工作,施工治理达到国家水土保持验收规范标准及陕州区自然资源局印发的《关于全区风电临时征占用林地整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三陕自然资[2021]62号)要求,通过水保验收备案及核查。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道路两侧渣坡、平台及周边等所有渣石整理;所有裸露渣石区域覆土;播撒混合草籽;渣坡坡面坡脚砌筑挡墙;道路排水沟砌筑;沉砂池砌筑;道路路肩、渣坡、跨界平台(8个)等区域栽植绿化树木;施工治理达到水土保持验收标准和植被恢复标准。
(2)负责整理提供施工及相关过程工程资料;配合招标人组织专家现场验收。
(3)负责工程养护期内及核查通过前的养护质保工作。
(4)配合设计单位编制竣工图,并按国家档案管理标准整理移交工程档案资料。
(5)负责合同签订之日起到核查结束期间的施工协调、地方关系协调,解决可能发生的阻工、被政府部门处罚、现场治理等问题,确保治理施工、验收、备案和核查顺利进行。
2.2 其他:本工程要求施工工期9个月,暂定2023年9月25日-2024年6月24日(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水土保持工程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水土保持工程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8-17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8-2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