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 项目 1.2 项目业主:翁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1.3 项目批准部门:翁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1.4 项目批准文号:翁发改投审〔2023〕8号、翁发改投审〔2023〕18号 1.5 项目代码:2210-440229-04-01-197021 1.6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中省资金和专项债券安排解决 1.7 1.8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工期和质量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 (最终以现场实际情况设计为准) 2.1.3 项目总投资: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5007.2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13498.47万元,本次招标勘察设计费249.768万元。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和(2): (1)勘察部分:项目建设内容的地形图修测、工程测量。 (2)设计部分:①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报建、施工等所需的设计文件(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施工图送审并确保审查合格,施工图委托审查)。 ②此部分所需相关检测项的明细表。 ③调整并优化设计和在工程施工期间指导和解决施工难题。 ④完成招标人提出的与此部分相关的其他要求。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4 工期要求: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工期:45个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 (1)勘察要求:符合住建部颁布的现行有关勘察规范要求。 (2)设计要求:必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及经有效资质的审图机构审查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资格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须按国家法律经营。 3.2.2 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3.2.3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1)或(2)(4)或(2)(5)或(2)(6)或(3)(4)或(3)(5)或(3)(6)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6)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注:投标人若不具备相应测绘资质,则在中标后,由设计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本工程的测绘工作。 3.2.4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有以下情形的,本次招标予以认可: (1)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2)由外省各级住建部门核发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提供所在省、地级市住建部门印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的。 3.3 相关人员要求 3.3.1拟委派担任本招标项目的 3.3.2投标人(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与其拟派往本项目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注:若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团队人员的社保由上级事业单位统一缴纳的,必须提供上级事业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在编人员社保在上级事业单位缴纳的证明文件及该人员在上级事业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3.4 禁止投标条款 3.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 )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3.4.2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序号 单位名称 拒绝原因 1 翁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 2 广东展诚工程咨询 为本招标项目的可研编制单位 3 深圳锦洲工程管理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5 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