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电厂三期2×660MW扩建工程燃料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浙江公司舟山电厂三期2×660MW扩建工程燃料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浙江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浙江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浙江公司舟山电厂三期2×660MW扩建工程燃煤机组,本期建设规模为两台660MW等级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高效除尘、烟气脱硫、脱硝设施。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提供一套智能燃料管控平台(包含数字化煤场系统、智能配煤掺烧系统、输煤皮带智能巡检系统及燃煤采制化、入厂入炉煤智能称重系统、卸船机智能卸煤辅助系统、堆取料机无人值守系统、智能靠泊系统、智慧岸电系统、燃料专业BIM系统以及相关DCS、ICS、ERP的信息接入及互通)、一套数字化煤场系统(含条形封闭煤棚固定式盘煤系统、煤场红外扫描测温系统、可燃气体检测系统、粉尘检测系统以及煤场雾炮喷淋系统)、一套智能配煤掺烧系统、一套输煤廊道智能巡检系统、一套输煤区域视频监控系统以及相关控制系统、通信网络的连接。包含系统设计、设备供货、安装施工、系统调试、试运转、验收等所有相关工作。
2.2 其他:交货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4月交货完成(暂定)
交货地点:国能浙江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施工现场
投标人只能对整体包次项目进行投标,不可以选择包中部分范围进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5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火电燃料智能化管控系统(系统内包含“煤场三维成像、配煤掺烧、煤场分区管理、煤质煤量信息、机器人巡检”中的任意一项均视为有效)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8-1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8-2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