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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3-08-1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2    
核心提示:宁远县自然资源局(采购人名称)的宁远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


宁远县自然资源局(采购人名称)的 宁远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 (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宁财购计【2023】011104号

3、委托代理编号:HNXZ-2023-YZ-XMZB-0492

4、采购项目预算:206.26万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服务行业

6、评标方法:þ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þ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31日止具体完成时间以国家、省市要求为准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þ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2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最高限价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1

宁远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

宁远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

详见采购需求

1

206.26万元

206.26万元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括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五、

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个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网址)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090709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

4、开标 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 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 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þ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十、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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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nxz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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