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高勒煤矿防爆柴油巷道修复机(开槽机)项目招标公告
1.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杭锦能源塔然高勒煤矿防爆柴油巷道修复机(开槽机)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杭锦能源公司塔然高勒煤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境内,行政区划属杭锦旗。煤矿井下巷道为煤巷、岩巷及半煤岩巷,为便于井下密闭开槽、水仓开挖、局部底板修复等施工作业,计划采购防爆柴油巷道修复机(开槽机)1台。用于塔然高勒煤矿井下使用。
2.1.2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防爆柴油巷道修复机(开槽机)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技术规格、数量等技术参数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招标货物一览表
序号 |
物料名称 |
参考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1 |
防爆柴油巷道修复机(开槽机) |
KCC-82/150TY |
台 |
1 |
合同签订后90天内到货 |
杭锦能源公司塔然高勒煤矿物资供应站 |
注:(1)以上交货时间为货物到达现场的时间;
(2)投标人不可选择每包中的部分货物参加投标;
(3)物料描述仅供参考,详见技术文件。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矿用防爆柴油巷道修复机或矿用防爆柴油巷道开槽机的合同业绩2台。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还须提供与业绩合同对应的至少一张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且须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查验结果一致,并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发票与查询截图缺一不可,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8-1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8-2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