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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风电分公司2023~2026年交通运输服务的招标公告

   日期:2023-08-22     浏览:0    
核心提示:海南风电分公司2023~2026年交通运输服务的招标公告就海南风电分公司2023~2026年交通运输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分别与
  

海南风电分公司2023~2026年交通运输服务的招标公告 

 就海南风电分公司2023~2026年交通运输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分别与项目业主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1)海南风电分公司,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距离省会西宁约140km。本次交通运输服务招标,涉及各类型车辆共计46台,其中商务车1辆(7座),越野车7辆,中巴车4辆(24座1辆,20座3辆),面包车1辆(14座),小车1辆(5座),皮卡28辆(5座),厢式货车2辆,高空作业升降车1辆,依维柯工程车1辆。基于分公司内部管理的实际需要,须配置专职项目负责人1名,驾驶员40名,合计41名交通运输服务人员。

各车辆所属业主单位如下:

序号

车型

车辆数量

(辆)

驾驶员数量(名)

业主单位

合同编号

备注

1

商务车

1

33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和风力发电分公司

GHFL-FY-[2023]第13号(总64号)

其中有A1驾照的驾驶员5名,持有B1及以上驾照的驾驶员3名,持有C1及以上驾照的驾驶员25名

2

越野车

7

3

中巴车

4

4

面包车

1

5

皮卡

23

6

厢式货车

2

7

皮卡

1

1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兰风力发电分公司

WLFL-FY-[2023]第4号(总17号)

持有C1及以上驾照的驾驶员1名

8

高空作业升降车

1

1

青海黄电共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QGF-FY-[2023]第4号(总17号)

持有B1及以上驾照的驾驶员1名

9

皮卡

2

2

持有C1及以上驾照的驾驶员2名

10

小车

1

1

海南州海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HHXNY-FY-[2023]第4号(总11号

持有C1及以上驾照的驾驶员1名

11

皮卡

1

1

青海黄河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FD-FY-[2023]第13号(总29号

持有B1及以上驾照的驾驶员1名

12

依维柯工程车

1

13

皮卡

1

1

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新能源分公司

ZX-FY-[2023]第5号(总17号)

持有C1及以上驾照的驾驶员1名

合计

46

40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海南风电分公司2023~2026年交通运输服务。

1.2.2主要工作内容

委托人交通运输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工作内容:

(1)严格遵守国家颁布的、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的各项法律、法规,切实做到安全驾驶、文明行车、礼貌行车,恪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2)承担委托人各型车辆的日常安全驾驶及检查、维护。车辆定期保养、修理由委托方招标的修理厂承担,费用不包含在本服务招标范围内;承担简单的车辆清洁工作,车辆清洗费用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凭票报销;

(3)承担委托人生产、生活、公务等用车的安全驾驶服务;

(4)承担委托人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的车辆值班及安全用车服务;

(5)负责并承担派驻到委托人处驾驶员的安全培训;

(6)负责并承担派驻到委托人处驾驶员的基本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理赔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年)、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体检、驾驶证的年审、劳动保护用品的配置等;

(7)负责交通事故的处理并配合相关各方办理善后事宜;

(8)其他与驾驶服务相关的事项(在合同洽谈时,可就相关事项与委托人进行具体协商)。

1.2.3项目服务地点、服务期限及年度合同期限

1.2.3.1项目服务地点:

本次交通运输服务其服务地点为常驻服务地点。常驻服务地点主要在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区域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地点:

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区域管理中心: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距离西宁市160km;

切吉西项目部: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切吉乡西北约26km处,距离西宁市260km;

祁家项目部: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切吉乡境内,距切吉乡直线距离约20km,距西宁260km;

沙珠玉项目部: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切吉乡,东距共和县城直线距离约55km,距离西宁市220km;

茶卡项目部: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西侧,西距乌兰县茶卡镇约37km,距离西宁市300km;

莫合项目部:位于共和县切吉乡西北部12km,场址北侧临近京藏高速G6线,距离西宁240km。

1.2.3.2项目服务期限及年度合同期限

(1)项目服务期限

本项目约定服务期限为36个月(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止)。但受托人须在每个年度合同结束前2个月,接受委托人的年度履约评价和考核,评价和考核合格后方可签订下一年度合同;当评价和考核不合格时,委托人将有权单方面终止下一年度以及其后年度合同的签订,已约定的服务期限三年亦自行终止,且委托人的该终止行为不能被视为违约、不接受任何索赔诉求。

年度合同期限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

1.2.4委托人为受托人可提供的便利

提供驾驶员住房根据实际人数,按照两人一间考虑,每间房配2张床、1套桌椅及其他生活设施;驾驶员可在职工食堂用餐,但费用须自理。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各业主单位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车辆管理服务企业(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须载明有车辆管理服务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分包。

1.4.2企业信用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用。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驾驶员资格及委托人对配置人员数量的要求

需配专职项目负责人1名(须持有A1及以上驾照),驾驶员40名,合计41名。其中:持有A1驾照的驾驶员5名,持有B1及以上驾照的驾驶员4名,持有C1及以上驾照的驾驶员31名。驾驶员要身体健康,不存在不适合承担驾驶任务的疾病,均为男性驾驶员,年龄在23~52周岁之间,从事机动车驾龄在5年及以上。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向至少3个派驻单位(工矿企业/商贮企业/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提供并承担过交通运输服务方面的合同业绩,且每份合同业绩投入驾驶员数量不少于10人(附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应反映出合同首页、合同签字页、主要工作内容、投入驾驶员数量等内容)。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3年8月22日~2023年8月28日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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