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周家店拆迁安置房二期”小区电力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小周家店拆迁安置房项目已由江阴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江阴市人民政府申港街道办事处建设小周家店拆迁安置房项目的批复(澄发改港城【2011】1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阴市人民政府申港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小周家店拆迁安置房二期”小区电力工程EPC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
2.1.2建设规模: “小周家店拆迁安置房二期”总建筑面积约155227.0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26589.2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8637.83平方米;其中住宅112389.36平方米,商业7388.06平方米,公建6811.79平方米,地下车库28637.83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698个。新建住宅楼9栋,居民918户,其中小高层9栋(9栋18层),公建为物业管理用房、电梯、消防、地下车库等。总1期,本期为第1期。(该地块批复内的面积分期建设,一期方案(编号:300003689280)按面积收费已结束,此次剩余部分为二期方案按实结算,作独立一期)用户申请负荷说明本期接入公变申请负荷8095kW,本期接入专变申请负荷0kW。1、接入公变负荷:住宅部分:120平方米以下68户,每户配置8kW,合计544kW;120-150平方米850户,每户配置12kW,合计10200kW;商业部分:独立产权商铺7388.06平方米,42户,合计容量1108kW(一户一表)。公建部分:一类负荷:无;二类负荷:电梯、梯灯、风机、污水泵、生活泵房、消防水泵等合计2031.6kW;三类负荷:社区服务748.46平方米,合计75kW;充电桩72个,合计504kW。总计容量:8095kW。
2.1.3合同估算价:3760.01万元
2.1.4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3年10月15日,施工开工日期:2023年11月14日,工程竣工日期:2024年2月11日。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小周家店拆迁安置房二期”电力工程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等EPC项目的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①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且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②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丙级设计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电力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3.3.2自2021年 8 月 24 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2022年 8 月 24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2023年 5 月 24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自20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