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井陉县2022年度南陉乡康庄村、微水镇段庄村和马村及2023年度孙庄乡等五个乡镇曹麻村等九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已由井陉县人民政府和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井政函[2023]12、13、14、18、19、21、22号和石自然资规核立字[2023]62、63、64、69、98、99、10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井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
2.1.2建设规模:本次招标包含井陉县2023年度威州镇南沟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井陉县2023年度南峪镇南峪村等两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井陉县2023年度测鱼镇朱会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井陉县2023年度秀林镇东柏山村等三个村士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井陉县2022年度南陉乡康庄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井陉县2023年度孙庄乡曹麻村等两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井陉县2022年度微水镇段庄村和马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2.1.3建设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地质灾害治理(或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期间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查询不到视为无问题); 3.1.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3 投标人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