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及16家风电场设备图形信息资源集成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公司总部及16家风电场设备图形信息资源集成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投资有限公司是以风力发电为主,进行可再生能源投资开发以及管理的国有中央企业,目前已陆续在河北、江苏、山东、锡盟、吉林等分公司的14家风电场,建设和应用了设备图形信息资源集成系统。
设备图形信息资源集成系统是一款直接为生产管理一线服务的的高度智能化技术管理平台,它把工程图纸、技术手册、参数报表、设备维保信息等技术资料有机、系统的整合到一起;有效的把各种相互孤立的技术信息整合在同一个平台上,及时获取各种技术信息,使工程技术人员能方便地管理信息资源,快速、准确、完整地查询技术资料,提高生产安全性和工作效率。
现根据需要,在蒙东、蒙西、广西、江苏、宁夏、河北等省分公司的16家风电场,建设设备图形信息资源集成系统,同时要求在国华投资公司总部,建设集中版的设备图形信息资源集成系统,将各风电场(含已建设的14家和正在招标的16家)设备图形信息资源集成系统的基础数据进行归并,系统与数据在国华投资总部进行集中部署,同时建立与国华投资公司集运系统的统一数据接口,支持新能源发电大数据整合。
本项目由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统一集中采购,招标结束后,由中标人根据投标分项报价分别与国华投资公司、各风电场所属公司签订合同。
2.1.2招标范围
国华投资公司总部及16家风电场设备图形信息资源集成系统采购项目的设计、开发、实施以及系统投运所必须的系统测试、安装、培训、技术服务、质保等工作,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1.3服务周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
2.1.4工作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现行质量评定标准、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发电企业管理信息系统或发电企业设备图形档案系统采购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投运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初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终验证明、验收报告、验收单等材料,提供材料的盖章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8-2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8-3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