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信银行股份 信用卡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或“卡中心”)委托,就数字化办公能力升级招标项目(项目编号:0722-2023FE5871SZF-2)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本项目提交密封投标。
一、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计包含 1个以项为单位的总承包,投标人须以项为单位对其中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单位 |
数量 |
服务期限 |
1 |
数字化办公能力升级 |
项 |
1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内完成全部功能上线 |
2 |
用途及简要技术要求 |
为提高信用卡中心(以下简称“卡中心”)办公信息化建设的水平,卡中心搭建了协同办公系统,目前已完成流程审批、用印管理、统一视图等场景落地,办公效能显著提升。为了进一步丰富以用户为视角的“大办公”场景支持,提升内部办公协同效率与体验,深化办公数字化创新。办公室、信息技术部计划启动数字化办公能力升级项目。 |
2、详细的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用户需求书》。
3、招标文件中,“甲方”均特指中信银行股份 信用卡中心,“乙方”均特指中标人。
二、项目控制价:人民币玖拾捌万元整(¥980,000.00)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合法运行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政府部门相关材料复印件、之前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是分支机构为主体进行投标的,可使用总部数据);
3、投标人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违法、违约记录,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或业务被接管、查封、冻结、破产清算状态,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对企业经营有重大影响的高级管理人员未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6、投标人承诺董监高及投标相关人员与招标人员工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招标人员工在投标人公司无任何股份持有或他人代持有关系,否则投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7、投标人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招标代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查询内容为准。
8、在招投标阶段及后续合同签订及履行期间,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的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且投标人不存在任何串通投标情形(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11、投标人未在招标人近三年的供应商退出名单中(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特别提醒:各投标人在各自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有关上述所有资格的证明文件均需提供按要求截图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将有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一旦发现投标人违反上述资格要求或提供虚假文件,将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收费、获取时间、
《收款收据》(点击右上角“用户中心”并打开→点击左边“订单查阅”→点击对应的“支付凭证”→打印)。
C.本招标文件收费(数据文档下载):人民币500元/项,概不退还。
(1) 若潜在投标人在
(2)潜在投标人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在代理平台完成招标文件下载)后,还须进行以下操作:
2.1.在中信金控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网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