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宁1号园区2023—2025年度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天宁华韵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相关招标项目(后勤服务类班车)天宁1号园区2023-2025年度物业服务项目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16号(中国华电天宁1号文化科技创新园)。
2.2.项目规模:本项目位于西城区西便门外天宁寺前街1号原北京第二热电厂内,总占地面积约7.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万平方米,装修整合建筑36栋,园区绿化面积约8000平方米。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两年。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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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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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1号园区2023—2025年度物业服务项目 |
物业服务(保安、保洁及中控服务) |
500 |
园区安全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园区公共秩序维护(包含:维护园区治安秩序,并做好防火、防盗、防抢劫、防破坏、防自然灾害等安全守护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置各类突发安全事故,防止治安事件的发生等)、园区停车管理及临时停车收费(现有280个停车位)、园区交通安全、消防中控、安防监控等管理,园区可疑人员、事件的24小时监控及上报,负责园区消防、安防设备设施正确使用和正常运行,接到火灾报警第一时间通知巡查人员现场确认并做好相关记录,并对设备设施进行日常的维护清洁等,为园区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确保目标区域24小时的财产和人身安全。
园区清洁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日常清洁、地毯清洁、垃圾清运、蚊虫消杀、消毒防疫及活动现场清洁等。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天宁1号园区2023—2025年度物业服务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3个及以上物业管理服务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累计服务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时间、管理面积、签字盖章页等);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8-24 16:20到2023-09-01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