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神华九江电厂2×1000MW二期扩建工程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采购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神华九江电厂2×1000MW二期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建设厂址位于九江市湖口县东北侧约16.8km的银砂湾工业园区,东侧即湖口县与彭泽县两县交界处。距离西南侧的九江市约37.5km,距离东北侧的彭泽县城约21.5km。厂址用地主要为规划建设用地,部分为旱地、水田、水塘及其它用地,无基本农田。一期已建成2×1000MW机组,分别于2018年6月20日和7月7日机组并网发电。二期扩建工程计划建设 2×1000MW 级机组,厂址位于一期工程扩建端的预留场地上,厂址用地已基本平整。二期工程的建设可充分利用港口、路口的有利条件,具有煤源可靠、煤炭运输距离短、成本低,煤电流向合理的优势。本项目扩建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并留有扩建条件。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机组110V蓄电池组800Ah×4组,机组220V蓄电池组2400Ah×2组,网络110V蓄电池组300Ah×2组及相关附属设备。
2.2 其他:投标人只能对整体包次项目进行投标,不可以选择包中部分范围进行投标。2024年10月15日前供货,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3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蓄电池(蓄电池组10h放电容量≥2000AH,单体蓄电池额定电压2V)的供货合同业绩 2 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8-2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8-30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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