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青海省海西州大柴旦行委
2.2.项目规模:初拟装机容量为1400(4×35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取得项目核准文件之日后180日。本次招标为勘察设计两阶段一起招标,分阶段签订合同,招标人有权根据预可研审查、项目可行性审查、项目审批、政府有关政策调整等情况终止第二阶段工作内容。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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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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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 |
青海大柴旦140万千瓦(4×35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勘察、设计、科研实验、试验、各项专题及其它相关服务等所有工作。 |
10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水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8.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项目核准或投运时间在此时间内)具有至少1项已核准(或已投运)单个项目总装机容量100万千瓦及以上抽水蓄能电站(或常规水电站)可研或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合同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或核准证明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或核准证明材料。
9.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8-24 21:20到2023-08-31 17:00。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09-1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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