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村街大岗元社区微改造工程全过程(项目建设管理、造价咨询、施工图审查)工程咨询已由广州市荔湾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荔发改投批〔2023〕20号批准建设,项目组织实施单位为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西村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项目建设管理、造价咨询、施工图审查)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
2.1.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微改造主要改造大岗元社区项目位于西村街大岗元社区,改造范围7.8公顷。项目南接环市西路,西邻西湾路,东邻克山铁路桥铁路,北邻广州市陈嘉庚纪念中学,范围内常住户数2152户、建筑260栋。改造内容主要包括对车行道创铺与划线、人行道重新铺设、改造街角绿地、楼道修缮、增设微型消防站、三线规整、建筑外立面整饰。增设照明设施、改善居民公共活动空间、社区服务驿站、补充城市家具、疏通排水管网及化粪池整治、视频监控、门禁安全、配建非机动车停车棚、补充标识系统、改造楼栋消防设施、规范垃圾分类及收运点设置等。
2.1.3工程建设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
2.2.2.1项目建设管理
2.2.2.1.1项目建设管理
项目建设管理的内容,对本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进行总体管理,负责自合同签订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竣工结算、财务决算、移交和保修期满的全过程统筹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概算评审、规划报建、监理、施工、设备材料、招标投标等实施过程中建设管理工作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作,并对项目的工期进度、投资、质量安全、合同、信息档案等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组织竣工验收、项目使用移交等工作。
2.2.2.1.2全过程造价咨询
负责本项目的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结算阶段等全过程造价咨询及全过程投资控制工作,如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须配合审计部门完成工程造价相关审计配合服务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项目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发承包阶段、实施阶段、竣工阶段等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具体的工作内容详见委托人要求和造价咨询合同)。
2.2.2.1.3施工图审查
负责对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审查及地质勘察报告审查,并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施工图审查的有关要求,出具符合要求的《施工图技术性审查报告》及《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意见书》。包括但不限于审查勘察、设计依据的文件要求;审查岩土勘察文件、施工图文件、设计变更;审查有关消防、节能、抗震、绿建、人防、装配式等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等。具体详见合同。
2.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完成合同规定的所有工作为止。
2.2.4最高投标限价:1813888.00元(其中,项目建设管理投标最高限价为1044440.00元,全过程造价咨询投标最高限价为401665.00元,施工图审查投标最高限价为367783.00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时提供);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或资质:
3.3.1项目建设管理:投标人具有与项目相适应的勘察或设计或施工或工程咨询中的一项或多项资质,所提供的资质必须在有效期限内。 注:工程咨询资质企业需提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页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并可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站查询得到,操作步骤:“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介服务”→“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具体网
3.3.2施工图审查: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一类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含房屋建筑工程)且在有效期内;
注:
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
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0〕38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执行。
3.4投标人拟委派人员要求(各单项负责人之间不得互相兼任,要求详见附件四)
3.4.1项目建设管理人员要求:须满足《项目管理服务团队投入要求表》要求;
3.4.2施工图审查人员要求:须满足《施工图审查服务团队投入要求表》要求;
3.4.3造价咨询人员要求:须满足《造价咨询服务团队投入要求表》要求;
注:以上各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如联合体投标,各单项负责人应由联合体中负责对应工作内容的单位提供。
3.5广东省外企业及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均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因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于2023年1月19日发布“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企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信息登记相关工作的通知”,平台调整后已不能查询人员信息,应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
(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有效的授权书委托书(加盖公章、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法定代表人投标登记的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满足本项目要求的资格或资质;
(5)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
注:①从发布招公告起接受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②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费500元/套,在投标登记确认后,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售后不退。
③投标人须在上述规定的投标登记时间内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及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逾期不受理。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纸质化评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09月20日14时00分至 14时30 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0日14时 30分 (北京时间)
5.3开标 5.4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网上投标登记并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