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街道高轩等11村乡村道路整治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天河街道高轩等11村乡村道路整治工程(一期)已 温州市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龙发改立〔2022〕97 号、龙发改初〔2023〕41 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06-330303-04-01-794831,建设资金来 自 龙湾区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天河街道办事处、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开发 ,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997.65 万元,其中工程费约915.03万元,建设规模:主要包括天河街道高轩、庄泉、筑成、新河、金益、司南、建丰、新川、郑岙、二甲、泰河等11村道路提升,整治面积约6万平方米。道路全长 4357 米,现状宽 5-18 米。道路白改黑 32508 平方米,车行道改造 3094 平方米,路面整治修复 557 平方米,局部道路硬化 1639 平方米,窨井抬升 337 个,雨水口抬升 352 个,护栏新建 274 米,雨水管新建 100 米,以及标志标线和店牌改造等。建设
2.2招标范围 包括路面白改黑、人行道改造、行道树、交通设施、排水设施等提升,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913.5852 万元。
2.3施工总工期: 6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 3.4拟派 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或更换手续办理完成后)担任 (三)其他: 3.5投标人及其拟派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