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能源有限公司1号机组B给水泵液力耦合器改造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塔城地区乌苏市
2.2.项目规模:2×33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30天(以招标方批准的开工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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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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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机组B给水泵液力耦合器改造 |
主要是1号机组B给水泵液力偶合器改造购置、现场原给水泵液偶拆除及新给水泵液偶及油管路的安装调试等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见技术规范书。 |
5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号机组B给水泵液力耦合器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需提供近5年(自2018年1月1日至今)2台及以上液力耦合器销售业绩(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合同签字/盖章页)。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说明:本标段招标已于2023年5月30日至6月5日发布过招标公告,在此期间已购买过本标段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如果继续参加投标,需重新报名,在缴纳标书费环节不用再缴费,但需要在标书发售期间自行在平台业务系统确定免收(根据相关要求,投标人单位名称等信息已对招标代理机构屏蔽,因此招标代理机构无法识别投标人,无法办理免收)。如果在本次标书发售期间未自行确定免收,相关后果自行承担。
注意: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依然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8-28 16:25到2023-09-04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