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大营镇50MW风电场项目风电场场区土建工程招标公告二次

   日期:2023-08-30     浏览:1    
核心提示:大营镇50MW风电场项目风电场场区土建工程招标公告二次1.招标条件项目业主:详见招标文件立项情况:已立项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
  

大营镇50MW风电场项目风电场场区土建工程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详见招标文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整体进度:详见招标文件
2.2 招标范围 

序 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要求/服务期限/交货期

招标文件  价格(元)

 

 

D07-01:宿 州埇桥区大 营镇50MW 风 电场项目风 电场场区土 建工程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风电场场区 (不含集电线路,升压站,外送线路)全部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风电场区场内外、进入升压站、集电线 路的临时、新建及改造道路(包括从分界点(从风机及 塔筒运输到场的最后高速公路出口作为分界)开始至各 机位的新建及改扩建道路),乡村道路(桥涵)改造、加固及恢复、线路管路改造及恢复、影响运输和作业的 房屋、牌坊等其他设施的改造及恢复,合同期间施工范 围内所有道路的维护、加固及维修等;设备材料堆场设 置(满足 10 套风机、塔筒及相关其他设备的堆放);施 工测量及沉降观测(全场沉降观测检测记录与报告);所有地基处理(含桩基);风机平台、各类设备基础,箱变围栏,操作平台,防洪涝设施,接地(含接地检测 报告),电缆沟,护坡,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和环境保护工 程(依据环评报告和水保方案落实挡墙、排水沟、植被 恢复、绿化等措施,最终应满足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及承 包人的验收要求)及需要配套的所有项目。

(2)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超越道路或临时场地征地红线 所造成的所有林地、青苗损坏、农用设施损坏及其他设 施损坏和对敏感区域造成的影响等均由分包人负责赔(补)偿并承担相应责任;

(3)分包人在开工前充分向当地有关部门了解施工区域 内的地下设施分布、永久用水源等敏感区,必要时采取 保护措施,在施工中造成地下设施损坏由分包人负责赔 偿

收到中标通  知书三日内  管理人员到  场,五日内施 工人员及工  器具到场,七 日内满足现  场开工条件。 计划开工时  间:2023 年 9 月 20 日(暂 定);首次机 组并网:2023 年 12 月 15

日;全容量并 网完成:2024 年 5 月 20 日。

1000

 

 

D07-02:宿 州埇桥区大 营镇50MW 风 电场项目风 电场场区安 装及送出线 路、升压站 工程

风电场工程所有设备材料安装、设备材料(承包人及发  包人釆购的设备材料除外)釆购、试验、运输、保险、  接车、卸车、仓储保管、负责承包人及发包人釆购的设  备材料的卸车保管,开箱验收、场内转运及牵引等。包  括单体、联调及整套启动调试、试运行,以及相关试验、 验收。

110kV 送出工程所有涉及到的勘察设计、安装工程、土建 工程、设备及材料采购、涉网试验、施工辅助工程、环 保工程、水保工程、植被恢复以及调试工程等。

110kV 升压站安装工程、土建工程;材料及其附件的采购 (除承包人供货范围外)、电缆分接箱、110kV 设备及其 附件、母线桥、配电装置、动态无功补偿成套装置、全 站防雷及设备接地(包括电气设备、设备支架、构架和辅助装置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和防雷接地)、全站电  缆及电缆防火封堵、电气一次、电气二次、通讯及远动  系统、远程监控、控制及直流系统、站用电系统、AGC 系 统、AVC 系统、备用电源、二次安防、安全网络监测装置、 火灾报警系统、消防系统、全站照明、供冷(暖)、通  风及空调设备釆购、系统集成、试验、调试等,调试包  括单体、联调及整套启动调试。

集电线路所有安装施工、土建工程;设备材料(承包人 及发包人釆购的设备材料除外)釆购、试验、运输、保 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负责承包人及发包人釆购 的设备材料的卸车保管,开箱验收、场内转运及牵引等

工程进度里 程碑节点:

计划开工时   间:2023 年 9  月 20 日;首  次风机并网   完成 2023 年  12 月 15 日;  全容量并网   完成:2024   年 5 月 20 日。

投标人需  承诺:收到中标通知书三  日内管理人  员到场,五日 内施工人员  及工器具到  场,七日内满 足现场开工  条件。

 1000

 注:1、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是指法定代表人。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专项资格要求: 

序 号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D07-01:宿  州埇桥区大  营镇 50MW 风 电场项目风  电场场区土  建工程

1、资质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

(3)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联合 惩戒记录;

3、业绩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新能源工程(含在建)(不限于风电、光伏、储能等新能源项目), 合同总装机容量不小于 50MW。

4、人员资格:

(1)项目经理具备国家一级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管理培训 B 证;具有类似工程施工 管理经验(提供证明文件)。

(2)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项目安全管理人员持有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合格证或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 
5、其他要求:

(1)提供近 3 年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证明或承诺。

(2)提供安全质量承诺书。

(3)未在“ 国家安全生产失信企业名录”网站中或没有处于因严重不良行为受到招标人处置的状态,且没 有处于被招标人认定资格不合格处理期间。

(4)提供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安全员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医保及工 伤保险。(扫描件)

 

D07-02:宿  州埇桥区大  营镇 50MW 风 电场项目风  电场场区安  装及送出线  路、升压站工 程

1、资质要求:

(1)满足下列条件

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安全生产许可证;

2、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

(3)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联合 惩戒记录;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承建过新能源工程。新能源工程规模不小于 50MW。(可包含在建工程)

4、人员资格:

(1)项目经理具备国家一级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管理培训 B 证;具有类似工程施工 管理经验。(提供证明文件)

(2)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项目安全管理人员持有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合格证或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 5、其他要求:

(1)提供近 3 年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证明或承诺。

(2)提供安全质量承诺书。

(3)未在“ 国家安全生产失信企业名录”网站中或没有处于因严 重不良行为受到招标人处置的状态,且没有处于被招标人认定资格不合格处理期间。 (4)提供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安全员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医保及工 伤保险。(扫描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8 月 29 日至 2023 年 9 月 4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电力招标采购网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北京市工商局等部门批准的专业从事电力系统招标采购和在线贸易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性备案证号(京ICP证070736号,工商注册号:010202008042900014)我公司是唯一获得商标管理局网站名称商标的行业网站,18年的专业服务,成就行业领导品牌。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最新资讯
最新行情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服务说明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2017752号-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