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城发电厂车辆委托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东省各区域。
2.2.项目规模:莱城发电厂一年车辆委托运营项目。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次招标服务期为24个月,即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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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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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城发电厂2024年至2025年度车辆委托运营项目 |
承担厂内生产用车的运营,委派车辆驾驶员15人,8个B级或以上驾驶证驾驶员,7个C级或以上驾驶证驾驶员。驾驶员要做到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驶无事故,上岗人员均应具备公安系统颁发的驾驶证且于所驾车型相符合,并在有效期内及其他应具备的相应资质。本次招标服务期为24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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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莱城发电厂2024年至2025年度车辆委托运营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具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有车辆委托运营业绩不少于2项,且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业绩清单表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体现合同双方、合同范围、服务内容、合同规模等主要信息),资格审查时,不提供合同证明材料的业绩,不予采纳。
4.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或一年内因特重大事故被国家应急管理部通报的。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8-30 11:00到2023-09-07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