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港务生产辅助设备改造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黄骅港务生产辅助设备改造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对一二三期老旧皮带秤和除铁器整体设备进行改造,通过光纤接入控制网,共22台套。(1)一期BF1、BF2、BF3皮带秤;(2)二期BF4、BF5、BF6、BF7、BF8、BF9皮带秤;(3)三期BF10、BF11、BF12、BF13,BM8、BM9、BM10、BM11皮带秤;(4)BQ0、BQ3、BF10、BF12、BF13除铁器更新维修,共计5台。
2.1.2.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历天内完成。
2.1.3.项目地点:河北沧州国能黄骅港。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港口装卸设备施工或改造的合同业绩1份,且已竣工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工程已竣工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的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已完成的港口装卸设备施工或改造项目经理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或安全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8-3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9-0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