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托合成催化剂(第二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费托合成催化剂(第二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招标范围
序号 |
名称 |
参数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费托合成催化剂 |
铁基-费托合成催化剂 外观形状:球形 颜色:深红 催化剂粒度分布(μm):20~200 颗粒直径(<20μm):<10%(vol) 颗粒直径(>200μm):<10%(vol) 真实密度:3900~4300kg/m3 堆密度:0.7~1.2g/cm3 比表面积:100~300m2/g |
吨 |
2000 |
费托合成装置 |
2.1.2交货日期:合同有效期一年,预计2023年9月30日开始交货,具体供货时间以使用单位通知为准(接到买方通知后5日内开始供货)。
2.1.3交货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镇煤化工基地煤制油分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进口产品授权代理商,如为进口产品授权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并提供煤炭间接液化项目费托合成装置费托合成催化剂的合同业绩 2 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或签字,可以是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2)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8-31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9-05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