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置业公司东北分公司黑龙江项目部综合业务外委服务公开招标,项目单位为:置业公司东北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置业东北分公司黑龙江项目部综合业务外委服务采购招标:主要内容包括保洁服务、餐饮服务和秩序维护服务。
2.1.2招标范围:综合业务外委服务最低配置人数不得低于13人,其中保洁服务最低配置人数不得少于4人,餐饮服务最低配置人数不得少于7人,秩序维护服务最低配置人数不得少于2人。
2.1.3服务地点:置业东北分公司黑龙江项目部综合业务外委服务主要为国家能源集团黑龙江电力有限公司(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大街57号)办公楼。
2.1.4服务期限:24个月。
本项目重要提示:(1)如因业主撤回委托不再交于置业东北分公司经营,本项目成交合同将发生终止的风险,招标人有权提前30天履行提前通知告知中标人义务,解除此项合同,但不承担中标人因本项目投入的相关成本费用,请投标人审慎投标,一旦投标默认为接受本提示。乙方应遵守双方合同权利义务规定,遵守供应商考评制度,年度考评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利提前终止合同并进行失信行为处置等规定。(2)如中标单位未能按照甲方要求人数进行上岗,甲方有权自行招聘人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住宿费、社会保险、节假日加班费、其他福利待遇等)。(3)投标人不得恶意低价谋取中标,投标人中标后弃标的,招标人将扣除其投标保证金归招标人所有,并按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将其纳入失信处置名单。签约后,以各种理由拒绝履约的,扣除合同保证金,并追究相关违约责任。(4)某标段中标供应商弃标时,招标人可以启用备选也可以重新招标;履约中合同供应商拒绝履约时,使用单位可申请启用另一标段中标人紧急服务,服务价格按照启用中标人的中标价格执行。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机关网站查询截图)。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服务合同(合同范围须包含餐饮服务)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至少提供1张与合同相对应的结算发票扫描件及发票对应的网站查询截图。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周期)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须包含发票监制章、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等信息,发票清晰可辨且须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一致,否则按无效业绩认定。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9-01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9-07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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