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电厂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整治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西公司永福电厂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整治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为 永福发电有限公司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整治项目,包括标识标牌、现场整改治理、超温保温整治、设备防腐等四大类。本项工程现场施工时涉及的脚手架搭设等相关工作均属本工程范围。
标识标牌类:主要是锅炉、汽机、电气、脱硫、输煤、化水等区域的设备标识标牌制作和安装,约5480块,介质流向贴纸喷漆约100平方。
现场整改治理类:主要包含雨棚整治、更换电缆槽、电缆桥架更换、增加或更换围栏、更换平台格栅板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超温保温整治类:主要是锅炉和汽机专业管道保温铝皮变形更换保温壳、恢复铝皮、新增保温等。约7728平方米。
设备防腐类:#3、4锅炉本体钢架防腐刷漆,#3炉捞渣机渣仓顶部及爬梯防护栏,脱硝平台栏杆防腐刷漆,#3、#4炉电除尘钢立柱及横梁防腐刷漆,汽机除盐水箱及平台、栏杆,脱硫吸收塔、脱水楼管道、设备本体等防腐刷漆,电缆桥架防腐刷漆,灰库设备(含从煤场北侧与脱硫道路中心线上方至地磅处输灰管架上的所有管道及管架、厂内灰浆管及回水管、工业废水设备)防腐刷漆。具体包括钢架、钢梁、管道、设备本体等,防腐面积约10万平方米。
2.1.3计划工期:31天;计划于2023年9 月28日开始;2023年10月28日结束。
2.1.4项目地点:广西省桂林市永福县苏桥镇。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火电厂保温防腐工程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火电厂防腐保温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人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9-01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9-0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