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电厂临浦生活区#1楼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ZJTY-2023-08-17-008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萧山电厂临浦生活区#1楼整治项目,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采购。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萧山发电厂临浦生活区 1 号楼投入使用超 30 年, 未进行过全面的整修,为恢复楼宇的基本使用功能需求和提升品质,对临浦生活区 1 号楼进行整治。包括临浦生活区#1楼外立面及屋面、楼道、各房间、卫生间、化粪池改造及相应管网改造、道路及绿化整修, 临浦生活区强弱电上改下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若存在兼职情况的,必须提供相关任命文件予以说明)。
3.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6.投标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 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7.(一)投标人若以独立企业法人名义单独参加投标,则必须同时具有以下有效期内的: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当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二)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则必须同时具有以下有效期内的: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单位应当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8.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具有2个及以上,且单个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 9.拟派 10.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为施工单位的, 11.投标人为设计资质企业的,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应提供连续最近3个月社保证明)。 12.拟派 13.投标人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或“三类人员”C类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含安全负责人)不得少于1名。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四.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