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内蒙古包头市
一、招标条件
本 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三期42万吨轻合金材料项目-100t数字式电子汽车衡采购及安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42万吨轻合金材料项目拟建设一个电解系列,采用 600kA电解槽260台,达到年产原铝42万吨的生产规模。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三期42万吨轻合金材料项目-100t数字式电子汽车衡采购及安装
2.1项目名称: 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三期42万吨轻合金材料项目-100t数字式电子汽车衡采购及安装
2.2项目类型: 货物
2.3项目概况:华云三期汽车衡采购及安装
2.4项目地点: 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华云三期项目施工现场
2.5招标范围:
100t数字式电子汽车衡 1套
内容包括: 上述设备及附件的设计、制造、出厂前检验和试验、包装、运输、保险、卸车、保管、现场安装、现场调试、交货、试运行、培训及相关技术服务、计量仪器仪表的报检报验并取得当地质监部门及买方管理部门使用证、注册等(含发生的费用)、售后服务等。(包括达到正常生产使用的所有部件、附件、材料、连接件、密封件、标准件、绝缘件、液压油、润滑油等)。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2.6交货期/工期:交货日期: 2023年12月1日前设备具备发货条件,从汽车衡安装、调试、运行,总工期30历天。中标后,提资设备荷载及设计、安装方案。
2.7安装地点: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三期42万吨轻合金材料项目施工现场(内蒙古 包头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三期42万吨轻合金材料项目-100t数字式电子汽车衡采购及安装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技术指标满足本次采购范围)。(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状态。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五年内(2018年-至今)具有100吨及以上同类设备的供货相关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证明材料应完整清晰),提供中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验收证明复印件,以签署日期为准。 |
信誉要求 |
1. 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其他要求 |
1.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 设备主体不允许分包。设备安装允许分包:安装单位需要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安装(要求投标人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3年09月01日09:00至 2023年09月11日18: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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