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万t/a煤基环保炭材料项目一期工程多膛炉活化系统成套装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 项目概况:
华利新疆炭素科技有限公司15万t/a煤基环保炭材料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单位为华利新疆炭素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是华利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3亿元人民币,以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煤炭及制品销售为主营业务。本项目以吉郎德煤矿洗精煤为原料,生产产品主要为压块破碎活性炭(4万t/a)和柱状活性炭(1万t/a)。项目建设地点为巴里坤县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
2.1.2 招标范围:
2.1.2.1 多膛炉活化装置及配套系统 3套,包括成套装置内工艺、设备、管道、控制系统的设计、供货、安装及开车技术指导等服务。
单套成套装置的供货范围从炭化料的缓冲料仓至活化料存储仓出料,包括但不限于多膛炉主体(包括传动和滚动装置),二次炉和燃烧器、给料系统(包括缓冲料仓、给料机)、出料系统(包括出料机、滚筒式冷却器)、余热锅炉系统(设锅炉水箱)、烟气引风机、高温除尘脱硝系统、烟气脱硫除尘系统、输送设备、活化料料仓等其它辅助设施。
2.1.2.1.1 供货范围包括:
成套装置之间连接的管道、管道组成件、阀门、法兰及紧固件等;
成套装置内钢结构操作平台、装置内设备、管道及电气仪表槽盒钢支架(含防火涂料)。装置内的钢操作平台及设备照明;
成套装置界区内的设备及管道的防腐和保温。
管道的设计及供货范围为界区线外1米。
卖方负责成套装置界区内的仪表及控制系统设计、供货及安装,包括成套装置的各仪表位置点至控制室的控制电缆、仪表槽盒及桥架的布置设计,其中仪表槽盒、桥架由卖方供货并安装,控制电缆由买方统一采购并负责安装(卖方负责成套装置内的控制电缆的材料统计)。如果成套装置内带仪表接线箱,仪表接线箱及仪表接线箱至各仪表位置点的控制电缆由卖方采购和安装,仪表接线箱至控制室的通讯线由买方采购并安装。
各仪表位置点至控制室的控制电缆、槽盒、桥架设计范围为界区线外1米;
卖方负责成套装置界区内的动力供电设计,包括从用电设备至配电所的动力电缆、槽盒、桥架的布置设计。其中电气槽盒、桥架由卖方负责供货并安装,动力电缆由买方统一采购并负责安装(卖方负责成套装置内的动力电缆的材料统计)。成套装置内现场操作柱、控制箱由卖方采购安装,操作柱和控制箱至用电设备的电缆由卖方负责采购安装,操作柱、控制箱至配电室电缆由买方负责采购和安装。
各用电设备至配电所的动力电缆、槽盒、桥架设计范围为界区线外1米。
成套装置内的设计需提交甲方设计总院进行校审,提供满足设计总院要求的设计资料,配合设计总院完成设计,最终设计由甲方设计总院完成。
2.1.2.1.2 卖方的供货范围不包括:
设备基础、厂房等土建工程;
装置界区及界区内的厂房照明(不含设备照明)、静电接地(卖方预留接地板)、采暖通风、消防、给排水设计、电信设计。
2.1.2.1.3 卖方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成套装置(包括上述辅助系统)工艺及工艺系统设计、设备及管道布置设计、成套装置内的动力设备配电设计、设备设计、仪表及自控设计等;
成套装置内设备、管道、机运设备、电、仪设备的供货及安装;包括成套装置内设备制造、检验、包装、运输设备、现场安装及施工、开车技术服务等;
卖方负责提供成套装置的土建条件、给排水消防条件、采暖通风条件、电信条件、进出装置界区的管道界区条件、分析化验等条件;
卖方提供成套装置的操作规程(包括提供各种活性炭生产的工艺参数包)、特种设备(如有)报备及验收手续、成套装置施工验收需要的文件资料等;
卖方的工艺管道设计、机运设计、仪控设计、动力配电设计等须执行设计院统一规定。
成套装置内的设计需提交甲方设计总院进行校审,提供满足设计总院要求的设计资料,配合设计总院完成设计,最终设计由甲方设计总院完成。
2.1.2.2 多膛炉活化系统组成及接口定义
固体物料接口:自多膛炉炭化料缓冲料仓进口下料溜管(含下料溜管)至活化料存储仓出口溜管法兰(含配对法兰)。
气体介质接口:烟气自多膛炉活化系统至烟囱进口处(不含烟囱)。
多膛炉活化装置与全厂外管接管点为界区线外1米。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交货期:2024年5月1日之前(设备到厂);2025年2月1日之前(安装完成)
2.4 交货地点:新疆哈密市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大红柳峡乡巴里坤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内。
2.5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或现汇。合同签订预付款20%,过程款(主要材料购置完成后)10%,设备到货验收合格付款30%,系统安装完成付款20%,联合试运转达到技术要求并通过验收后付款10%,预留10%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2.6报价方式:固定总价报价(单位:万元),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资格要求2:投标人须为多膛炉的生产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和经销商投标(投标时需提供制造商声明);
3.3 资格要求3:招标范围内特种设备(余热锅炉、分气缸、氮气、压缩空气储罐、压力管道)需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3.4 资格要求4:投标人拟用安装单位需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含)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含)以上;
3.5 资格要求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2018年至今)具有1个多膛炉设备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述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相应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若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未提供的设备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网站查询为准,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实际存在并有效的,则不否决投标;若经专家组查询复核,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不存在或无效的,则否决投标。(如适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8月31日9:00至2023年9月20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