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石油八屋母站采购压缩机(WZ20230912-2315-11910-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吉林石油八屋母站采购往复式压缩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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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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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往复式压缩机\D0~50m3/min 入口0.10MPa 出口0.5MPa/干气 | 1.00 | 台 | 包1-吉林石油八屋母站采购压缩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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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企业名单。 3.1.7 投标单位出具未发生环保问题承诺书。 3.1.8 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行政许可真实有效。需提供绿色产品认证以及是否有环保违法违规处罚记录证明。 3.1.9 物资必须符合《吉林石油 物资绿色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对于列入国家有关部门发布“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的,列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的,国家限制或不鼓励生产、采购、使用的其他高耗能、高污染产品、严禁采购,不使用集团公司取消交易资格的供应商。 3.1.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1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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