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冬季清洁取暖项目乡镇集中供暖工程—冯家镇供热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2300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彰武县冬季清洁取暖项目乡镇集中供暖工程—冯家镇供热工程总承包已由相关管理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补贴及企业自筹,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建设内容:该项目供热面积44676平方米,总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新建60P空气源热泵机组36台、管线约2000米、变压器8台及配套设施。并对原有的锅炉房进行修缮,使其符合使用要求和国家现行规范。
2.3合同估算价:1243.65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计划工期:2023年09月30日开工-2023年10月25日竣工,工期25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下列(1)至(3)资格: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以及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2.项目经理资格:取得市政公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设计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资格。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在满足法律法规规定以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应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间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协议中须确认一家成员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活动,并对整个项目总负责。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3)联合体以牵头人的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 (4)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与其他单位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其他要求:(1)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含1年)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2)信用中国、信用辽宁列入黑名单的单位或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3)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4)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一般不得成为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经依法评标、定标,成为工程总承包单位。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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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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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ggzy.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