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东胜热电有限公司火电灵活性改造促进市场化消纳新能源项目光伏组件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内蒙古东胜热电有限公司火电灵活性改造促进市场化消纳新能源项目光伏组件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光伏场址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幸福街道办事处、铜川镇部分露天煤矿排土场,交通条件便利。项目工程建设规模为230MW,直流侧安装容量为300.15648MWp,由73个子阵系统组成,其中13个4.08096MWp子阵单元、60个4.1184MWp子阵单元。组件选用单晶硅PERC双面双玻545Wp、550Wp高效电池组件,采用固定支架安装方式,通过300kW逆变器接入35kV箱式变压器后,汇集至光伏场区220kV升压站以单回线接至东胜热电现有220kV升压站送出。
本次招标范围是火电灵活性改造促进市场化消纳新能源项目所需的单晶硅PERC双面双玻545Wp电池组件60014块、单晶硅PERC双面双玻550Wp电池组件299910块,总供货容量不低于197.65813MWp。以及配套组件串接插头、配套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的供应、工厂试验、包装、保险、运输到目的地、交货、培训、安装指导、功能实现,配合完成项目方案优化、现场调试和试验、参加试运行、竣工验收,负责质量保修工作等。
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2 其他:交货期:计划2023年10月至2024年6月分批次完成供货,具体每一批次的供货数量和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交货地点:项目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具体供货地点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550Wp及以上的单晶双面或单晶双玻)光伏组件150MW及以上的供货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太阳能电池组件的CQC或CGC或TUV产品认证证书(证书内容至少包括首页、认证产品页及能体现本次投标产品型号的认证页)。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9-0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9-1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