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滨热电新增备用水源海淡水接引E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津滨热电新增备用水源海淡水接引EPC工程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天津 津能滨海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滨热电”)位于天津滨海新区塘沽西北部的创业村处,距滨海新区中心城区约5km,厂址以北约1km是滨海500kV变电站。创业村东侧紧邻塘汉公路;厂址北部有京津高速二线西北—东南方向通过。一期工程2×350MW超临界湿冷供热机组,并分别于2014年8月和12月投入商业运行。
津滨热电一期工程生产用水主水源为环塘污水处理厂提供的再生水,北塘水库调蓄水作为备用水源。目前,北塘水库作为南水北调引江中线滨海新区供水的调节水库不再具备作为本工程备用水源的条件,因此津滨热电备用水源拟改由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疆电厂”)淡化海水提供。
在此背景下,天津 津能滨海热电有限公司与天津市华泰龙淡化海水有限公司积极对接,深入研究现状北塘水库备用水源加压泵站出厂管线与淡化海水管线位置管线,制定津滨热电新增备用水源海淡水接引方案,同时经多轮协商双方签订意向供水协议,拟向津滨热电厂供应淡化海水,日均约3500吨。本工程系新增备用水源海淡水接引工程,本工程建成后近期可以实现向津滨电厂供应淡化海水,作为电厂备用水源替代北塘水库水源。
2.1.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EPC项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供货、土建施工、安装施工、试验、调试、培训、总结报告、验收资料移交等内容。本项目施工方案包括两个部分:在厂外建设一条DN1000--DN800淡化海水输水管线,工程总长度约181m,分别与海淡水输送主管线(DN1000)和原备用水源管线(DN800)连通;在厂内优化改造两条管线,其一建设一条DN800-DN500管线,将现有主水源来水管路直接与循环水补水管路接引,利用主水源供水压力实现对循环水塔接补水,管道总长度约130米;其二建设一条DN800-DN600管线,将原备用水源管路和锅炉及热网补给水处理水源管路进行优化改造,使海淡水可以用于热网补充水、锅炉补给水处理水源和循环水补充水源,管道总长度约70米。
2.1.3计划工期:总工期自合同签订后10个月,具体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或排水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市政类给水或排水工程项目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市政类给水或排水工程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市政类给水或排水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市政类给水或排水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9-0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9-1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