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源300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大渡河公司汉源300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汉源300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包括永利乡130MW光伏发电项目、轿顶山30MW光伏发电项目、坭美70MW光伏发电项目、白草坡70MW光伏发电项目的监理服务。
(1)永利乡130MW光伏发电项目
本项目工程场址位于汉源县永利乡,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东经102.94°,北纬29.39°,场址平均海拔高度基本介于2500~3100m,场址区地貌单元为构造剥蚀形成的中山山地地貌,地势相对平坦,以南坡和东南坡向为主,基本属于斜缓坡,坡度基本介于5°~30°。剔除各敏感因素和沟壑后可利用土地面积约3144.36亩,直流侧装机容量154.077MWp,交流侧装机容量为130MW。
本项目新建1座220kV升压站。升压站中心坐标为北纬29.39°,东经102.94°,坡度一般小于15°,局部区域达到20°,拟建升压站场地覆盖层主要为第四系残坡积含角砾粉质黏土,下伏基岩为强~中风化白云岩。
本项目通过1回220kV出线接入竹子坪220kV升压站,新建线路导线截面暂按300mm2选择,新建220kV线路长度约6.7km。
(2)坭美70MW光伏发电项目
本项目工程场址位于汉源县妮美彝族乡及片马彝族乡,中心位置地理坐标:北纬29.20°,东经102.71°,场址平均海拔高度基本介于2200~2600m,场址区地貌单元为构造剥蚀形成的中山山地地貌,地势以南坡为主,基本属于斜缓坡,坡度基本介于5°~30°。剔除各敏感因素和沟壑后可利用土地面积约2044.19亩,直流侧装机容量77.376MWp,交流侧装机容量为70MW。
本工程新建一座升压站,升压站中心坐标为北纬29.21°,东经102.71°,升压站场地位于原始中山山脊地貌区,地形相对平坦、坡度较缓,升压站场地所在位置未发现滑坡、崩塌、泥石流、采空区及地面沉降等影响场址安全的不良地质现象,不良地质现象不发育。
本项目通过1回220kV出线接入甘洛220kV升压站,新建线路导线截面暂按300mm2选择,线路长度约12km。
(3)白草坡70MW+轿顶山30MW光伏发电项目,本项目共分为白草坡场地和轿顶山场地两个地块。白草坡70MW光伏发电项目位于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安乐镇,本项目中心位置地理坐标:北纬29.475°,东经02.767°,场址平均海拔高度基本介于2400~3200m。轿顶山光伏发电30MW项目位于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马烈乡,项目中心位置地理坐标:北纬29.422°,东经102.856°,场址平均海拔高度基本介于2900~3300m。场址区地貌单元为构造剥蚀形成的中山山地地貌,地势相对平坦,地势以南坡和西南坡向为主,基本属于斜缓坡,坡度基本介于5°~30°。剔除各敏感因素和沟壑后可利用土地面积约3076.98亩,直流侧装机容量118.302MWp,交流侧装机容量为100MW,其中白草坡项目直流侧装机容量82.882MWp,交流侧容量70MW,轿顶山项目直流侧装机容量35.420MWp,交流侧容量30MW。
本工程新建一座升压站,升压站中心坐标为北纬29.47°,东经102.77°,升压站场地位于原始为典型的中高山剥蚀地貌区域区,地形相对平坦、坡度较缓,升压站场地所在位置存在较多崩坡积的大块石,在场平期间应尽量将其清除。
白草坡项目通过1回220kV出线接入竹子坪220kV升压站,新建线路导线截面暂按300mm2选择,线路长度约20km;轿顶山项目以1回35kV架空线路接入竹子坪220kV升压站35kV母线,架空线路长约为4.6km。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服务内容为大渡河公司汉源300MW光伏发电项目的施工前期准备至工程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
大渡河公司汉源300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监理服务的招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设计图纸审查,对项目道路工程、光伏组件、箱变、逆变器基础施工工程、安装工程、配电线路施工工程、升压站土建施工工程、升压站电气安装工程、接地网施工工程、220kV送出线路工程等施工进行监理,工作内容主要为所有材料设备(不含承包人自用材料设备)到货验收及管理,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投资、环保控制、信息和合同管理、工程项目资料管理档案归档及协调参建各方关系,包括施工前准备、桩基、土建、安装、调试、输变电移交试生产、工程所需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进度结算、竣工结算,保修等阶段的相关监理工作,满足工程总体建设要求。
2.1.3监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在合同生效后,自开始监理通知中载明的开始监理之日起,至本招标项目的各项监理工程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2.1.4合同生效条件
本项目正在履行招标人内部的投资决策程序。
合同生效条件为(须满足):本项目通过招标人内部的投资决策程序。
若上述条件未成就,各投标人因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成本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0MW及以上光伏项目工程监理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有效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资格注册证书。
(2)总监理工程师须至少具有1个100MW及以上光伏项目工程总监理工程师的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总监理工程师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9-04 11: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9-0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