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棚沟一级和二级水电站增容水轮机转轮等 相关部件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毕棚沟一级水电站
毕棚沟一级水电站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理县境内, 系杂谷脑河二 级支流毕棚沟开发的最末一级水电站。电站采取引水式开发方式, 厂房建于朴头 乡庄房村毕棚沟沟口右岸, 距理县约 26km,距成都约 230km,电站首部距沟口约 6km,首部与厂房有林区公路相连。
电站由闸首、引水系统、地上厂房三大部分组成。电站任务是任务是发电, 无供水、防洪要求。电站原设计引用流量 6.18m3/s,原设计水头 313m。安装 2×8.0MW 立 轴 水 斗 式 水 轮 发 电 机 组 , 总 装 机 容 量 16MW, 水 轮 机 型 号 CJA237-L-170/2×16,发电机型号 SF8000-14/2860,由四川东风电机厂有限公 司生产, 电站于 2005 年 5 月 20 日首台机组发电, 2005 年 6 月底全部机组投产。
电站没有上库, 采用底格栏栅取水, 汛期时过机泥沙含量大, 且有大颗粒泥 沙, 由于泥沙磨损作用, 转轮、喷嘴及喷针磨损严重, 转轮频繁出现裂纹, 喷嘴 漏水严重, 导致机组运行工况严重恶化, 严重影响机组的安全运行, 同时水轮机 效率大幅下降, 机组无法达到投运初期投运时的出力值, 因此急需研制新的转轮、 喷针及相关部件来保证机组及电站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同时进一步提高机组出 力。
2.1.2 毕棚沟二级水电站
毕棚沟二级水电站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理县境内, 系杂谷脑河一 级支流梭罗沟中下游上开发的一座径流引水式电站。电站处于已建成的毕棚沟一 级水电站和红叶一级水电站之间, 首部至厂房相距 3.2km,中间有三级沥青公路 相连。首部距毕棚沟水电站厂房尾水 500m;厂房建于红叶一级水电站水库末尾
右岸,距理县约 27km,距成都约 230km。
电站由首部枢纽、引水系统、厂房三大部分组成, 首部枢纽径流引水无调节, 取水口位于毕棚沟一级站尾水下游 800 米处引水至压力隧洞至厂房内发电。电站 的任务是发电 ,无供水 、 防洪等其它综合利用要求 。 电站设计引用流量 15.68m3/s,设计水头 45.9m,装有两台铭牌容量为 3.2MW 的卧式混流式机组, 水 轮机型号 HLA551-WJ-90,总装机容量 6.4MW,年发电量 2915 万 kW ·h,装机年 利用小时数 4556h。
电站没有上库, 采用底格栏栅取水, 汛期时过机泥沙含量大, 且有大颗粒泥 沙, 电站机组转轮由于泥沙磨损导致转轮频繁出现裂纹甚至掉块现象, 平均两年 需将转轮进行返厂修复, 由于叶片翼型在修复过程中得不到保证, 转轮效率有所 降低, 同时由于上游引水隧洞淤堵, 实际运行水头低于设计值, 导致机组投运后 出力降低,两台机组同时运行时单机出力为 2000kW。由于检修环境、时间的限 制, 无法对转轮进行彻底修复, 导致机组运行工况逐渐恶化, 严重影响机组安全 稳定经济运行。因此急需研制新的转轮来保证机组及电站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同时进一步提高机组出力。
2.2 招标范围
本此招标采购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毕棚沟一级电站 2 号机提供水轮机转轮、喷针、喷嘴、折向器接力器 及其附属设备;
(2)毕棚沟二级电站 2 台机组提供转轮及其附属设备;
包括上述设备的设计、校核计算、制造、工厂试验和装配、包装、发运、运 输,现场拆装工作;提供必要的安装维修工器具;提供完整的图纸和资料;对现 场调试、试验、试运行、消缺、验收等提供技术和监督服务;参加本合同设备的 投运验收工作,负责完成本合同设备档案资料的整编、归档及移交工作。
2.3 工期要求
2.3.1 毕棚沟一级水电站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所有内容。
2.3.2 毕棚沟二级水电站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 年 4 月 15 日前完成所有内容。
3.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 资格。
4.2 资质条件
4.2.1 技术资质: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 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或以上的资质和能力。
4.2.2 国家规定需要强制认证的产品, 投标人必须具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并通过国家强制认证标准。
4.2.3 投标人应通过 ISO9000 系列质量认证标准, 且能根据标准采取有效的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设备设计、制造质量等。
4.3 供货业绩:
4.3.1 投标人近 5 年具有容量在 8MW 及以上、转轮节园直径在 1.7m 及以上 的冲击式水轮机转轮及容量在 3MW 及以上,转轮直径在 1.0m 及以上混流式水轮 机转轮的研发、设计、加工供货业绩(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 并附业主/用户 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4.3.2 投标人具备 CFD 流场仿真分析技术, 近 5 年有采用CFD 流场仿真分析 技术对同类型水轮机转轮进行优化并成功实施案例,并提供证明材料。
4.4 财务状况
4.4.1 投标人近 3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 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设备的制 造和供货。
4.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 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 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函及其附录)。
4.5 加工设备:具备足够的厂房、设备制造、加工等生产能力,投标人应具 有转轮加工的数控加工设备,并提供该设备的购买合同等证明文件;具有符合技 术规范所规定的设备试验、检验设施(包括车间和现场试验、检验) 和制造工艺。
4.6 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参与同类设备的管理、设计、试验、制造工艺、 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培训等方面的经验;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的主要技术指
导人员,必须具备参与两个以上同类设备项目的经验。
4.7 履约信誉: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并在过去按时履行合同和提 供合同设备的交易中获得用户的好评。
4.8 其他
4.8.1 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4.8.2 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的不良记录, 无不良诉讼记录, 无在招标投标活 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4.8.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管理、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 一个标段的投标;
(2)国产设备的代理商(采购成套设备或大宗材料除外);
(3) 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 代理商投标的。
(4) 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 如为代理商投标,出现多家授权 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
(5)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6)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7)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8)联合体投标。
(9)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
(16)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 罪行为的;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9 月 4 日至 9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