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E3300000007000984
龙港市海塘安澜工程(城区片海塘)(项目名称)经浙发改项字〔2023〕236 号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等别为Ⅱ等。海塘、水闸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1级,防潮标准为100年一遇,排涝标准为规划建成区20年一遇24小时暴雨24小时排除不受淹,建设
一、本次招标内容
龙港市海塘安澜工程(城区片海塘)位于位于龙港市城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1)水利部分:提标加固海塘14.911公里,新建水利管理房1050平方米;提升改造水闸3座,封堵沿线码头涵洞37座。(2)融合部分:配套建设2处节点、6处便民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共1800平方米),绿化6.2万平方米,场地铺装4万平方米,海塘亮化提升等。本次监理服务范围:龙港市海塘安澜工程(城区片海塘)建设内容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及完成上述工程所需的措施项目、临时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及水土保持工程等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监理(施工监理、水土保持监理、环境保护监理)。本工程监理服务期为48个月(1460天),其中施工期监理为暂定36个月(具体与施工工期同步),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项目静态总投资276385万元。
(尽可能详细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内容、规模、服务要求等),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估算(或概算)造价170928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
☑ 1、具有水利部颁发以下2项资质:①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②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3)联合体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超过二个,并以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4)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牵头人)自2018年1月 1 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日期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日期为准】完成过单个项目建安投资2亿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且该监理业绩中须具有防潮(洪)标准50年一遇及以上的海塘(或海堤)工程。【业绩证明材料:①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②监理合同,①、②缺一不可。投资及防潮(洪)标准以合同为准,以上资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特征等的,可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或各 平台网站招标公告完整信息页面或中标通知书或涉及海塘(海堤)的施工图纸(含总说明、断面图、剖面图、平面布置图等)为依据,业主证明不予认可】。注1):业绩证明材料载明的信息【时间信息、规模、特征除外】不一致时,按①、②的解释顺序为准;注2):工程总承包监理业绩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中包含监理工作内容的业绩予以认可。注3):允许投标人提供联合体业绩,但联合体业绩应与其在本次投标过程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相匹配,投标人在其提供的联合体业绩中的身份不作要求。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公开期限内的水利建设市场“黑名单”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1、具有(注册或登记)在投标人单位的/资格;
2、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不得以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3、第1条修改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或具有登记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注: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工程、水电站动力设备 、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水利机械等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由牵头人单位派遣。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公开期限内的水利建设市场“黑名单”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1、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2、投标文件中拟派从业人员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 3、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第 1 条修改为: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 2020年 1 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5、第 2 条修改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6、第 3 条修改为: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7、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建设部颁发的除外)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打印件;外地进浙水利监理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单位授权)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8、本项目不接受与本次监理招标范围对应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单位投标;9、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09月05日至2023年09月12日。
3、3.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以下简称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4、未取得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 )→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省交易中心 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09月22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3年09月28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7日 15:00;
2、投标文件
3、☑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招标文件!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zmc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