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市湖口镇长市小学危房校舍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210-440282-99-01-372391 | ||||
投资项目名称 | 南雄市中小学校舍危房改造建设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南雄市湖口镇长市小学危房校舍改造工程施工 | ||||
标段(包)名称 | 南雄市湖口镇长市小学危房校舍改造工程施工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南雄市湖口镇长市小学内 | ||||
资金来源 | 上级财政及其他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上级财政及其他资金,1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及配套附属工程等施工。本项目概算总投资252.57万元,其中建安费207.0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3.51万元,预备费12.03万元。 | ||||
招标内容 | 项目总建筑面积为690.1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原危旧教学楼,在原址上新建一栋2层教学楼,将原有的卫生间位置设置于现有教学楼西侧,新增加入口大门建设,新旧建筑之间增加连廊连通。 | ||||
工期(交货期) | 162个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 | 壹佰捌拾伍万柒仟零壹拾陆元陆角贰分(小写:¥1857016.62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2 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4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有以下情形的,本次招标予以认可: (1)国家建设部及广东省各级住建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资质等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2)由外省各级住建部门核发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提供所在省、地级市住建部门印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的。 5.相关人员要求 5.1 拟派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国家住建部印发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住建部门核准的、在使用有效期内的有效电子证书。(二级注册建造师跨地区执业必须满足广东省逐渐部门有关规定)同时均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类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5.3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不少于1人。 5.4 投标人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6.禁止投标条款: 6.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 )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6.2 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序号单位名称拒绝原因1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2广东省华源建设项目管理 为本招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3建材广州工程勘测院 为本招标项目的勘察单位4中外建华诚工程技术集团 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单位5中外建华诚工程技术集团 为本招标项目的概算编制单位6福建安华发展 为本招标项目的预算编制单位7待定为本招标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8待定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单位9广东合正项目管理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10南雄市湖口镇中心小学为本招标项目的业主11南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12无为本招标项目上一次招标的中标人,但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被招标人书面拒绝再次投标。7.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及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均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
是否采用电子 | 是 |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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