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改则县
一、招标条件
西藏金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金龙铜矿一期采选工程—工程初步勘察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藏金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西藏金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金龙铜矿一期采选工程—工程初步勘察项目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西藏金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金龙铜矿一期采选工程—工程初步勘察
2.1项目名称:西藏金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金龙铜矿一期采选工程—工程初步勘察项目
2.2项目类型:服务
2.3项目概况:西藏金龙铜矿一期采选工程项目由西藏金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建设。项目位于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建设内容包含露天采矿、磨浮选矿、尾矿处置、公辅设施等。为了满足西藏金龙铜矿一期采选工程矿山建设开发的需要,西藏金龙委托专业的设计单位对项目进行研究设计,按照工作计划需完成西藏金龙铜矿一期采选工程—尾矿库、排土场、选矿厂初勘工程任务。
2.4项目地点: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改则县物玛乡多龙矿集区
2.5招标范围:完成西藏金龙铜矿一期采选工程—尾矿库、排土场、选厂工程初步勘察,根据勘察任务书,预计工程量:排土场84个工程钻孔,尾矿库176个工程钻孔,选厂117个工程钻孔,共377个工程钻孔。物探60公里。(详见:工勘任务书、勘探点平面布置图、钻孔物探工作量统计表)
2.6服务期限:90日历天,预计2023年10 月—2023年12月(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其现行相关的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规程、设计文件的要求,一次验收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应具备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提供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8年1月至今具有不少于2个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勘察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验收证明复印件,以签署日期为准。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或涉诉黑名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5 团队要求
3.5.1 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及高级以上职称(岩土工程专业),并为投标单位职工;(提供注册证、职称证及2023年以来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2)项目负责人2018年1月至今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具有1项单个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工程勘察业绩。(提供载有项目负责人姓名的业绩证明材料)
3.5.2 技术负责人要求: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相关专业),并为投标单位职工。(提供职称证及2023年以来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5.3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要求:
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安全管理人员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具备建筑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安全资格证、2023年以来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6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3年9月6日09:00至2023年9月14日 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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