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青海德坤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 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及名称见下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需求一览表(附件1)”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001 |
食堂服务 |
2.2投标保证金
2.2.1所有应答标包开标文件中都必须附有应答保证金凭据,同批次应答多个包的只缴1个应答报价金额最大包的保证金,按下表规定的金额提交应答保证金,对应金额按所应答报价金额最大包计算:
每包的投标总价 |
每包的投标保证金(元) |
20万以下(不含20万) |
可免于提交投标保证金 |
20万-50万(含20万) |
4,000 |
50万-100万(含50万) |
10,000 |
100万-200万(含100万) |
20,000 |
200万-300万(含200万) |
40,000 |
300万-500万(含300万) |
60,000 |
500万-700万(含500万) |
100,000 |
700万-1000万(含700万) |
140,000 |
1000万-2000万(含1000万) |
200,000 |
2000万-3000万(含2000万) |
400,000 |
3000万-4000万(含3000万) |
600,000 |
4000万及以上(含4000万) |
800,000 |
2.2.2以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通过潜在投标人“基本账户”对公转账或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
2.2.3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由信誉良好的具备开具保函资格的地市级及以上银行分行开出,有效期应与应答有效期一致。
2.2.4以保险形式提交的保证金,保险责任需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投标保证保险单作为有效的投标文件依据,由有经营该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开出。保险公司承担投标人投标违约行为的一切赔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承包(服务)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或承包(服务)商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承包(服务)商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承包(服务)商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承包(服务)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8)其他通用资格要求。
3.2专用资质要求
详见“招标需求一览表(附件1)”
3.3 业绩要求
3.3.1服务类业绩要求
开封日前2个自然年内,投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同等及以上在建或投产类似工程(项目)服务的经验和业绩。
项目经理和项目部主要成员具有与招标项目同等及以上在建或投产类似工程(项目)经验和业绩。
注:1.类似工程(项目)是指与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
2.在建工程(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依据,即合同签订时间需在开封日前2个自然年内;
3.4 项目经理资质要求
(1)服务类项目经理的资质要求
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国家注册能够胜任相关服务项目资格证书。
3.5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3.7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9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3.10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06日起至2023年09月11日下午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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