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化院燕山分院蒸镀实验装置招标采购(WZ20230921-3833-12106-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北化院燕山分院蒸镀实验装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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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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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蒸镀实验装置\304 0-30m3/h | 1.00 | 套 | 包1-北化院燕山分院蒸镀实验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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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的技术标书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需提供全部资格评审资料,任何缺项资料导致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1.7 投标书须对所提供产品的主要功能、技术指标进行详细说明。 3.1.8 投标人所提供产品技术资料真实,产品实物的技术指标必须与投标书保持一致。 3.1.9 投标单位是代理商的,须出具主体设备生产厂家有效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3.1.10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代理商申请,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1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国石化招标公告标准文本中有关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3.1.12 产品到货时间必须在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 3.1.1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4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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