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家港电厂部分建筑外墙治理、汽机房百叶窗更换、照明综合治理及土建零星修缮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苏公司陈家港电厂部分建筑外墙治理、汽机房百叶窗更换、照明综合治理及土建零星修缮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对石灰石磨制车间、石膏脱水间、输煤综合楼、维护楼等九处生产建筑物外墙进行安装APVC墙板施工,总面积约13509平方米;汽机房、GIS原破损百叶窗约385m2拆除、更换为断桥铝合金窗;更换酸碱储藏间、原水配电间等16扇门及其他零星配套工作;在生产区三个主要入口处新增生产区域隔离门及门岗,包括新建围墙、地坪硬化,绿植移植、新增生产区域隔离门及景观门岗、门禁及监控系统、电气照明安装等。部分生产区域照明系统(汽机房、锅炉房、化水区域等)进行检查、更换、修理,燃料区域照明采购,对生产现场照明系统线路整体治理,照明线路电缆桥架、槽盒,照明箱防腐,更换锈蚀严重的原照明电源箱、线路套管及接线盒),在化水楼、办公楼区域及值班区照明设计采购及安装;内外墙修缮、装饰装修、地面修缮等零星土建施工,以及修缮所需要的设备材料采购等工作。
2.2 其他:自合同签订日期起12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并提供已完成的包含房屋修缮及建筑电气施工内容的合同业绩 2 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9-0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9-1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