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电电力技术咨询分公司2023年度第二批光伏组件设备集中采购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技术咨询分公司,项目单位为: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光伏项目单位,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国电电力技术咨询分公司2023年度第二批光伏组件设备集中采购公开招标,涵盖国电电力所属项目单位光伏项目所需的光伏组件设备采购。本次招标项目包括2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采购容量(MW) |
项目单位 |
备注 |
标段1 |
国电电力蒙西鄂尔多斯采煤沉陷区2000MW光伏发电项目 |
P型单晶硅双面550Wp及以上光伏组件(182mm) |
572.3575 |
国电电力清能鄂托克前旗有限公司 |
具体详见各标段的第五章供货要求 |
标段2 |
国电电力2023年第2批N型光伏组件框架协议采购 |
N型单晶硅双面575Wp及以上光伏组件 |
1000 (预估) |
国电电力所属项目单位 |
本标段为标段2的内容,其招标范围是N型单晶硅双面575Wp及以上光伏组件,供货容量不低于1000MWp。以及配套组件串接插头、配套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的供应、工厂试验、包装、保险、运输到目的地、交货、培训、安装指导、功能实现,配合完成项目方案优化、现场调试和试验、参加试运行、竣工验收,负责质量保修工作等,确保项目全生命周期效益最大化。
2.2 其他:交货期:签订具体项目执行合同后45日内完成交货(具体时间以具体项目需求为准)。
交货地点:以中标人和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所属项目单位双方签订的执行合同为准。
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项目中标后,中标人与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技术咨询分公司签订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如实际执行容量累计达到框架协议的预估总容量,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框架协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575Wp及以上的单晶双面或单晶双玻)光伏组件100MW及以上的供货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太阳能电池组件的CQC或CGC或TUV产品认证证书(证书内容至少包括首页、认证产品页及能体现本次投标产品型号的认证页)。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9-1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9-18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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