炭素收尘粉造粒回收系统改造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资金由黄河鑫业有限公司负责,现已落实到位。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县西宁市甘河工业园区黄河鑫业有限公司
2、招标范围
黄河鑫业有限公司炭素收尘粉造粒回收系统改造设备采购项目
2.1.1 粉尘进料称重螺旋输送装置、爬坡螺旋输送装置、返回料螺旋输送装置的采购、指导安装调试;
2.1.2 粘结剂储罐成套设备的采购、指导安装调试;
2.1.3 上下混料器设备采购、指导安装调试;
2.1.4 混合料斗提设备采购、指导安装调试;
2.1.5 造粒成型机设备采购、指导安装调试;
2.1.6 废料筛选装置设备采购、指导安装调试;
2.1.7 网带烘干机设备采购、指导安装调试;
2.1.8 除尘系统设备采购、指导安装调试;
2.1.9 成品输送皮带设备采购、指导安装调试;
2.1.10 仓式泵设备采购、指导安装调试。
设备指导安装、调试人员要求男性年龄小于 55 周岁,女性年龄小于 50 周岁。
构成系统的任何部件、组件和装置如果在本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中没有提到, 但对于构成一个完整的、性能良好的系统以及该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是必不可少的部件组件及附件、其他辅助材料也应包括在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之中。
交货期/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5 天内进行设备技术返资, 合同签订之日起设备 45天内到货,车下交货。
交货地点/服务地点:所有合同设备的交货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甘河工业园区黄河鑫业有限公司设备安装现场,车下交货。
文件价格(元):500 元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黄河鑫业有限公司炭素收尘粉造粒回收系统改造设备采购项目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核查投标人是否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公司黑名单
3、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专用资格条件
1、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2、信誉要求:(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 违 法 失 信 企 业 名 单 ;(2 ) 未 被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经营状况良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及分包
6、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机电设备制造企业。
7、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具有 1 个及以上与本招标项目相同或类似的供货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9 月 12 日至 2023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