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项目
合同编
项目业主:青海国鑫铝业
受青海省投资集团 的委托,就青海国鑫铝业 双排栏板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项目业主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与交通条件
青海国鑫铝业 成立于2006年4月,位于青海省西宁 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便利。2010年10月成为青海省投资集团 的控股子公司。我公司原有双排一辆先后用于公司生产需要,该车从购置之日起 ,使用年限15年,根据车辆行驶有关规定,该车2023年已达货车报废年限。现需采购1辆双排栏板车,主要用于备品备件、小宗物料、应急使用材料拉运,同时物资设备出厂调试、维修等工作需要拉运,保障生产秩序正常。
1.2招标范围及交货地点
1.2.1一辆双排栏板车采购。
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整车交货,验收期为壹个月。
交货
投标人提供的双排栏板车除符合有关国家、行业标准外,必须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条款的质量要求。
1.2.2主要工作内容
1.2.2.1招标内容
主要设备:1辆双排栏板车采购 ;
车辆配置标准应符合技术规范。
1.2.2.2服务内容
整车的设计、制造、试验(包括工厂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
双排栏板车的供货、包装和运输;
现场调试、试运行;
提供现场操作、维护保养培训、修理技术培训和配套的售后保养服务;
随车专用工具的供货及售后服务、相关培训;
提供车辆挂牌需要的所有资料。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青海国鑫铝业 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车辆生产企业或代理商。
代理商须提供所投车辆生产企业出具的有效代理授权书。
同一货物/产品 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企业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企业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和分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投标文件中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截图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3年内,具有2个及以上与本招标项目相同或相似项目合同业绩 ,其中代理商可提供所投车辆生产企业的供货业绩。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3年9月13日~2023年9月19日
1.7.2发售
1.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3年10月9日北京时间15: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9其他
1.9.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 、营业执照 、本人身份证。
1.9.3本次招标公告将在 、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
1.10招标代理机构
1.10.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
地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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