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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物流机场保税区项目监理(白云机场口岸综合查验中心项目、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新建国际进港货站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1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白云物流机场保税区项目监理(白云机场口岸综合查验中心项目、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新建国际进港货站项目)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

白云物流机场保税区项目监理(白云机场口岸综合查验中心项目、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新建国际进港货站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云物流机场保税区项目监理(白云机场口岸综合查验中心项目、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新建国际进港货站项目)已由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广州市发改委授权)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10-440100-04-01-285328、2210-440100-04-01-874600),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

2.1.2工程建设规模:

白云物流机场保税区项目分为白云机场口岸综合查验中心项目、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新建国际进港货站项目。其中白云机场口岸综合查验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28939平方米;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新建国际进港货站项目总建筑面积25690平方米。

2.1.3工程建设

2.2招标范围

2.2.1监理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监理范围:

施工承包范围内的所有施工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土建、电气、给排水、暖通、室外配套、建筑装饰、建筑修缮、建筑节能、钢结构、绿化、拆除、搬运等的进度、质量、投资、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种变更、索赔、验收、竣工结算及配合决算审计、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等。

2.2.3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至工程通过竣工备案验收,项目移交后保修期满且承接查验整改完毕为止。

2.2.4白云机场口岸综合查验中心项目监理服务最高费率投标限价:1.67%,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新建国际进港货站项目监理服务最高费率投标限价:1.73%。投标人的各分项费率报价高于各分项最高费率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费率报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0〕38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执行。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并提供2023年8月的社保证明资料。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4 其他要求:

①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③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监理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

④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之一,此《投标人声明》应同时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的组成部分。

⑤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 /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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