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阳西县溪头镇凤凰岭矿区供水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目前资金来源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广东省阳江市阳西县溪头镇
2.2项目建设规模:广东省阳西县溪头镇凤凰岭矿区,位于广东省省阳江市阳西县县城约108°方向,直线距离约17km,行政隶属于阳西县溪头镇管辖。根据广东省阳西县溪头镇凤凰岭矿区建筑用片麻岩矿采矿权出让合同相关要求,中电建长九新材料(广东)有限公司须在采矿权出让期限内出资建设与矿区有关的配套设施及矿区周边村庄相关的基础设施项目。《阳西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将阳江港丰头作业区进港公路先行段等7个项目纳入与凤凰岭首期矿区有关的配套设施及矿区周边村庄相关的基础设施项目相关事宜的通知》(西自然资通〔2022〕135号)明确,阳西县溪头镇凤凰岭矿区供水工程作为矿区有关的配套设施及矿区周边村庄相关的基础设施项目之一。
为解决阳西县溪头镇凤凰岭矿区用水需求,拟建设一条供水管线,主要包含水源工程、配套管道工程、配套调蓄池、配套供电工程四部分:(1)新建取水泵站1座,设计规模3200 m3/h,补水量约86.4万m3/月;(2)新建泵站至凤凰岭矿区输配水管道,管道总长度约4.8km;(3)改造现状鱼塘作为调蓄池,新建中间泵站一座,新建清水池2座。(4)在泵站区内设置10kV变压设备,并连接阳西县电网。
2.3项目建设服务期限(服务):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全部监理服务内容止。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凤凰岭矿区供水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施工安全的监理,参建各方竣工档案编制工作的监理,以及配合业主移交、竣工验收和配合业主竣工验收前的结算与决算。
2.5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 一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1.1 资质
(1)水利部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业绩
投标人近5年(2018 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止完成过小(1)型及以上水库或1项三类及以上泵站工程施工监理工作业绩。
3.2 投 标 人 应 进 入 “全国水利市场建设信用信息平台”( https://rcpu.cweun.org/)中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解释下同),均不得对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9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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