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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避难硐室设备(含安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15     浏览:1    
核心提示:煤矿井下避难硐室设备(含安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新庄煤矿井下避难硐室设备(含安装)采购项目
  

煤矿井下避难硐室设备(含安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新庄煤矿井下避难硐室设备(含安装)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甘肃省,庆阳市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新庄煤矿井下避难硐室设备(含安装)采购项目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甘肃省,庆阳市宁县新庄煤矿现场指定地点落地交货。

2.5 交 货 期: 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 。

2.6 招标范围: 8个井下临时避难硐室、3个永久避难硐室设备及辅材(含安装),详见招标文件附表A.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近三年内具有至少3项(合同签订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今)成套避难硐室供货合同业绩(附业绩证明资料,须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能反映产品类别型号的供货清单等关键页的影印件)。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15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9月22日17时00分止。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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