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 (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 (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概况:福建公司 (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核准的批复”闽发改网申能源{2022}93号文件批准建设。本招标项目是福建公司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电力工程质量检测技术服务。
本期扩建 2×660MW 等级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安装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
招标范围:按照监督检查大纲的要求,由检测试验机构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抽查验证和质量检测、检验服务,包含交通及会务组织。
项目工期:本项目工期为2023年9月至2025年12月,总工期28个月(实际开始时间以首次质量检测时间为准,结束时间以最后一次质量检测时间为准),检测工作依据质量监督机构工作需要开展。
项目地点: (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工程场地。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6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质量检测服务项目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6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质量检测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9-1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9-2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