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宁公司2023路用平车、水罐车厂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朔黄铁路肃宁公司2023路用平车、水罐车厂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根据车辆实际运行情况及《铁路技术管理规则》有关检修规定,拟对分公司2023年度34辆路用平车、2辆水罐车进行厂修,进行委外招标 。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34辆路用平车(型号为NX70)、2辆水罐车(型号为G60K)厂修;所有检修须按《铁路货车段修规程》和《铁路货车厂修规程》要求进行,具体为核对车辆标记及修程,检查车辆状态及配件型号,检查外观主要故障,建立检修基础信息,拆解更换不良配件,调修车体钢结构,分解检修转向架、制动系统、轮对、车钩等部件。
服务地点:肃宁分公司管内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具有并提供国家铁路局颁发的铁路货车(平车、罐车)厂修资质或持证单位的检修授权并提供持证单位的铁路货车(平车、罐车)厂修维修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铁路货车厂修检修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属于本单位员工,具有铁路货车厂修项目管理经验,须提供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甲方出具的项目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9-15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9-2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