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湖荡镇东夏村1.1MWp户用屋顶光伏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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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石 湖荡镇东夏村 1.1MWp 户用屋 顶光伏 EPC 总承 包 |
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东夏村 1.1MWp 户用屋顶光伏 EPC 总承包项 目包括投标人负责向招标人提供户用光伏项目开发服务,负责办理 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审批文件、手续、批准,顺利完成本项目的可研、 开发、投资、建设并达致通过当地电网企业的并网验收,接入电网 发电,并提供电站的运行维护、检修服务、协助照管服务。 EPC 总承包承包范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承包人开发户用光伏项目并提供项目相关的所有前期资料予 发包人。发包人将享有这些资料的所有权,在本协议签署后,可排 他地占有、使用、处分、收益这些资料用作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等用 途。 (2)项目各种行政审批文件办理,各类支持性文件委托办理;确 保项目根据《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 纳入奖励名录,并提供完整有效的证明文件; (3)处理、解决项目相关的政府或当地关系协调处理; (4)负责发包人与屋顶方光伏电站租赁合同签署事宜,发包人协 助提供光伏电站租赁合同签章; (5)负责获得项目电网接入并与电网企业购售电协议签署的事宜, 发包人协助提供购售电协议签章; (6)户用屋顶光伏发电系统,含勘察、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 购(其中光伏组件为甲订乙购方式,投标人在电能易购采购光伏组 件)、安装施工、调试、试运行、系统接入、验收、并网发电直至 顺利移交。 运维服务承包范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合同电站电能计量表以下并网箱内全部电气设备、逆变器整体、 电压转换器(DC-DC)、光伏功率优化器、汇流箱、防孤岛保护装 置、浪涌保护器、交流电缆及附件、直流光伏专用电缆及附件、电 缆桥架、光伏组件、光伏支架、光伏支架基础、防雷接地系统等上 述系统的所有设备运行维护、检修工作,包括所有设备材料及备品 备件的采购、供应,以及光伏方阵所在屋顶的运行维护(含检修) 工作,消防器材的配备及维护工作; (2)配合甲方完成合同电站的电费结算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核对 电网公司抄录上网电量或电力用户用电量,从电网公司收取电费结 算单,定期核对电力用户实际用电量、上网电量、光伏发电量的差 异,收取电力用户实际用电量及自发自用电费等 (3)配合甲方进行合同电站相关保险申报理赔工作; (4)配合甲方与电网公司或电力用户的购售电合同签订,合同的变更手续办理(本项乙方的义务仅限于所需变更手续将影响正常发电 运营或电费回款的情形。若上述情形是因乙方原因或其他非甲方原 因导致的,则乙方应具有负责办理的义务;若上述情形是因为甲方 原因导致的,则乙方应具有协调办理的义务); (5)负责光伏组件定期衰减检测的配合工作,按比例不高于国家电 投集团公司《QSPI 9726-2016_光伏电站技术监督规程》有关规定 标准,包括光伏组件的拆卸、恢复等工作,衰减检测费用由甲方承 担,但光伏组件的拆卸、恢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6)协助处理当地政府部门、电网公司、合同电站电力用户及其他 居民的关系,包括各种税费协调和优惠政策争取、协助委托申报国 家地方补贴及各项权益(如绿证、碳减排),参加当地政府部门、 上级单位组织的各种会议以及工作检查的配合工作,防止干扰合同 电站正常运行。 (7)依据甲方《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相关要求,乙方负责于每 年 11 月 15 日前将下一年度的安全生产费用预算书面报于甲方,预 算费用总额应满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以及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需要。 过程中,乙方于每月 25 日前按照规定向甲方提交当月安全生产费 用使用情况统计表。 (8)若甲方、甲方指定第三方依据与业主的合作协议需要移机项目 或其设备,则乙方应当提供免费移机服务。 (9)合同电站所依附的屋顶或建筑物(房屋)或房屋宅基地应产权 清晰,如因产权纠纷造成甲方、相关方的损失,由乙方或乙方指定 的第三方协调解决(属于乙方服务范围,相关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 担)。 (10)合同电站所依附的屋顶或建筑物(房屋)遭遇拆迁,或项目被 要求搬迁、转移电站安装地的,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应当负责 协调处理,积极促成屋顶或建筑物业主按市场指导价购买电站、获 得拆迁补偿。 (11)乙方协助合同电站的所有设备设施和相关的附属物的照管工 作,如发生设备、设施丢失情况,乙方协助调查,并负责将甲方提 供的新设备、新设施进行安装修复,并承担相应安装修复费用。 (12)运维服务的服务期限自移交生产之日起计算二十五年。 |
详 见 招 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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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苏家屯区、 新民市、辽阳市灯 塔县 50MW 户用 光伏发电项目 EPC 总承包 |
沈阳市苏家屯区、新民市、辽阳市灯塔县 50MW 户用光伏发电项目 EPC 总承包范围包括投标人负责向招标人提供户用光伏项目开发 服务,负责办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审批文件、手续、批准,顺利完 成本项目的可研、开发、投资、建设并达致通过当地电网企业的并 网验收,接入电网发电。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人负责开发约定区域内的户用光伏项目并提供本项目相 关的所有前期资料予招标人。招标人将享有这些资料的所有权,在 本协议签署后,可排他地占有、使用、处分、收益这些资料用作项 目的可行性研究等用途。 (2)项目各种行政审批文件办理,各类支持性文件委托办理,并 提供完整有效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平价 上网项目目录(如有); (3)处理、解决项目相关的政府或当地关系协调处理; (4)负责招标人与屋顶方光伏电站租赁合同签署事宜,招标人协 助提供光伏电站租赁合同签章; (5)负责获得项目电网接入并与电网企业购售电协议签署的事宜, 招标人协助提供购售电协议签章; (6)户用屋顶光伏发电系统,含勘察、设计、全部设备和材料采 购(其中光伏组件为甲订乙购方式,投标人在电能易购采购光伏组 件)、安装施工、调试、试运行、系统接入、验收、并网发电直至 顺利移交。 |
详 见 招 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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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朔州市、吕 梁市、晋城市、湖 北省黄冈市、内蒙 古鄂尔多斯市户 用光伏发电项目 EPC 总承包 |
山西省朔州市、吕梁市、晋城市、湖北省黄冈市、内蒙古鄂尔多斯 市户用光伏发电项目 EPC 总承包范围包括投标人负责向招标人提 供户用光伏项目开发服务,负责办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审批文件、 手续、批准,顺利完成本项目的可研、开发、投资、建设并达致通 过当地电网企业的并网验收,接入电网发电。具体包括(但不限 于): |
详 见 招 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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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负责开发约定区域内的户用光伏项目并提供本项目相 关的所有前期资料予招标人。招标人将享有这些资料的所有权,在 本协议签署后,可排他地占有、使用、处分、收益这些资料用作项 目的可行性研究等用途。 (2)项目各种行政审批文件办理,各类支持性文件委托办理,并 提供完整有效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平价 上网项目目录(如有); (3)处理、解决项目相关的政府或当地关系协调处理; (4)负责招标人与屋顶方光伏电站租赁合同签署事宜,招标人协 助提供光伏电站租赁合同签章; (5)负责获得项目电网接入并与电网企业购售电协议签署的事宜, 招标人协助提供购售电协议签章; (6)户用屋顶光伏发电系统,含勘察、设计、全部设备和材料采 购(其中光伏组件为甲订乙购方式,投标人在电能易购采购光伏组 件)、安装施工、调试、试运行、系统接入、验收、并网发电直至 顺利移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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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湛江市遂 溪县 50MW 户用 光伏发电项目 EPC 总承包 |
广东省湛江市遂溪县 50MW 户用光伏发电项目 EPC 总承包范围包括 投标人负责向招标人提供户用光伏项目开发服务,负责办理包括但 不限于项目审批文件、手续、批准,顺利完成本项目的可研、开发、 投资、建设并达致通过当地电网企业的并网验收,接入电网发电。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人负责开发约定区域内的户用光伏项目并提供本项目相 关的所有前期资料予招标人。招标人将享有这些资料的所有权,在 本协议签署后,可排他地占有、使用、处分、收益这些资料用作项 目的可行性研究等用途。 (2)项目各种行政审批文件办理,各类支持性文件委托办理,并 提供完整有效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平价 上网项目目录(如有); (3)处理、解决项目相关的政府或当地关系协调处理; (4)负责招标人与屋顶方光伏电站租赁合同签署事宜,招标人协 助提供光伏电站租赁合同签章; (5)负责获得项目电网接入并与电网企业购售电协议签署的事宜, 招标人协助提供购售电协议签章; (6)户用屋顶光伏发电系统,含勘察、设计、全部设备和材料采 购(其中光伏组件为甲订乙购方式,投标人在电能易购采购光伏组 件)、安装施工、调试、试运行、系统接入、验收、并网发电直至 顺利移交。 |
详 见 招 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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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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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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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 江区石湖 荡镇东夏 村 1.1MW p 户用屋 顶光伏 EP C 总承包 |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近 36 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 形; 4.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 GB/T19001 质量管理体系、GB/T24001 环境管理体系、GB/T45001 职业健康 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以“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网站相关国家认定的认证机构网站查询为准,未被列入暂停、撤销状态); 5.不得处于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6.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投标人须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包含“列入经营异常名 录信息”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的投标截止日前 20 天内);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存在重大恶性法律纠纷; (二)专项资格 1、投标人须符合以下(1)(2)(3)资格之一即可: (1)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许可证证书,所选设计分包单位须具有工 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以上资质; (2)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以上资质,所选施工分包单位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 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许可证证书; (3)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以上资质,并具 有有效的安全许可证证书。 2.项目经理:具有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并担任 1 个及以上光 伏电站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复印件、项目授权书或竣工报告签名); 3.具有近 2 年(2021 年 7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至少完成 1MW 户用光伏或 1 个非户用光伏项目 EPC 总承包 业绩(需提供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及并网发电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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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苏 家屯区、新 民市、辽阳 市灯塔县 50MW 户 用光伏发 电项目 EP C 总承包 |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近 36 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 形; 4.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 GB/T19001 质量管理体系、GB/T24001 环境管理体系、GB/T45001 职业健康 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以“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网站或相关国家认定的认证机构网站查询为准,未被列入暂停、撤销状态); 5.不得处于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6.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投标人须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包含“列入经营异常名 录信息”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的投标截止日前 20 天内);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9.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交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0.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存在重大恶性法律纠纷; 11. 近 18 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专项资格 1、投标人须符合以下(1)(2)(3)(4)资格之一即可: (1)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许可证证书,所选设计分包单位须具有工 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以上资质; (2)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以上资质,所选施工分包单位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 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许可证证书; (3)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以上资质,并具 有有效的安全许可证证书。 (4)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电力行业或新能源发电专业 设计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许可证证书。。 2.项目经理:具有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并担任 1 个及以上光 伏电站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复印件、项目授权书或竣工报告签名); 3.具有近 2 年(2021 年 7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至少完成 1MW 户用光伏或 1 个非户用光伏项目 EPC 总承包 业绩(需提供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及并网发电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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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朔 州市、吕梁 市、晋城市、 湖北省黄 冈市、内蒙 古鄂尔多 斯市户用 光伏发电 项目 EPC 总承包 |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近 36 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 形; 4.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 GB/T19001 质量管理体系、GB/T24001 环境管理体系、GB/T45001 职业健康 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以“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网站 或相关国家认定的认证机构网站查询为准,未被列入暂停、撤销状态); 5.不得处于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6.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投标人须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包含“列入经营异常名 录信息”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的投标截止日前 20 天内);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9.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交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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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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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存在重大恶性法律纠纷; 11. 近 18 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专项资格 1、投标人须符合以下(1)(2)(3)(4)资格之一即可: (1)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许可证证书,所选设计分包单位须具有工 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以上资质; (2)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以上资质,所选施工分包单位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 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许可证证书; (3)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以上资质,并具 有有效的安全许可证证书。 (4)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电力行业或新能源发电专业 设计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许可证证书。。 2.项目经理:具有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并担任 1 个及以上光 伏电站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复印件、项目授权书或竣工报告签名); 3.具有近 3 年(2021 年 7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至少完成 1MW 户用光伏或 1 个非户用光伏项目 EPC 总承包 业绩(需提供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及并网发电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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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湛 江市遂溪 县 50MW 户用光伏 发电项目 EPC 总承 包 |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近 36 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 形; 4.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 GB/T19001 质量管理体系、GB/T24001 环境管理体系、GB/T45001 职业健康 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以“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网站或相关国家认定的认证机构网站查询为准,未被列入暂停、撤销状态); 5.不得处于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6.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投标人须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包含“列入经营异常名 录信息”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的投标截止日前 20 天内);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存在重大恶性法律纠纷; 11. 近 18 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专项资格 1、投标人须符合以下(1)(2)(3)资格之一即可: (1)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许可证证书,所选设计分包单位须具有工 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以上资质; (2)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以上资质,所选施工分包单位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 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许可证证书; (3)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以上资质,并具 有有效的安全许可证证书。 2.项目经理:具有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并担任 1 个及以上光 伏电站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复印件、项目授权书或竣工报告签名); 3.具有近 2 年(2021 年 7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至少完成 1MW 户用光伏或 1 个非户用光伏项目 EPC 总承包 业绩(需提供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及并网发电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9 月 14 日至 2023 年 9 月 21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